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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足球?
罗兰不想说话并向詹姆斯扔了只狗。
他不会玩足球,更不会去玩詹姆斯所说的足球。
在阿美利加,只有soccer才能代表足球,而football,指的则是橄榄球。
而詹姆斯说的,就是football。
前世的罗兰,只打过篮球。
原因无他,和篮框被锁相比,足球场更加的难找。
对于一个打篮球都得躲着别人上篮的家伙而言,让他去和一群肌肉棒子在橄榄球赛场上快乐呀!造作呀?
那简直就是在痴人说梦!
甭说他不了解规则了,就算是了解,他也不去玩!
然而
现在的他在大卫的眼里,并不是来自未来,且陷入时间循环的‘大人’。
在詹姆斯和大卫的双重劝说下,罗兰虽然啥都不懂,但还是报名了。
反正没事做,不如上场玩一玩?
纯当是陪詹姆斯好了。
在过去的一百多次循环中,詹姆斯可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待在环球片场。
虽然他没有任何记忆,但罗兰总觉得有些对不住他。
吃不饱,睡不好也就算了,重点是这样也没法减肥,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虽然罗兰在报名之后,听了一通规则,但等他真的换上护具站上场时,啥开球啊,啥越位啊,啥得分啊,他全都忘了,不仅如此,当他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并且顺势望过去时他的视线中,除了急射而来的椭圆棕球外,还有一团扑涌而上的肉山。
罗兰只觉得自己先是中了一记从天而降的掌法,骤然袭来的橄榄球直接就遮蔽了他的视野,紧接着,他又觉得自己挨了一记铁山靠,“啊”的一声惨叫,双手抱球的他顿时横飞了出去,而就在他抱着橄榄球满地翻滚时,施法最快的泰山压顶,也悄然降临。
罗兰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活着下场的,他只知道自己在撩开衣服查看青紫肌肤时,坐在一旁的詹姆斯,可是满是坏笑的盯着自己,“罗兰,我记得你以前会玩的啊!”
“可你今天怎么表现的和个新手一样?”
眉头直抖,手肘轻杵,那挤眉弄眼的表情,直接就令罗兰翻了个白眼。
原来的罗兰会打球?
“是啊,我会打球!”抬手支开了詹姆斯,罗兰没好气的说道:“我这个小身板被你一撞,直接就飞出去了,我会打球!”
罗兰懒得理会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詹姆斯,他这不就是报复吗?
因为罗兰没有多做干涉,所以今天清早,詹姆斯和最初一样,又被罗兰的食量,给惊到了,而在他询问之后,加耐蒂的说道,也随之而来。
既然在吃食上被罗兰碾压,那在球场上,他就得找回来。
詹姆斯和罗兰的差距,就相当于是开了bkb的蓝胖和没出护甲的冰女。
连狂轰滥炸都不用点,平a就能撸死他。
“被我一撞就飞出去了?”
“那你平时多吃点啊!”
“你喝再多的绿色奶昔那也不会长肉。”
“还不如和我一样,多吃点培根、蜂蜜、汉堡……”
望着那挤眉弄眼,掰指洽数的詹姆斯,罗兰露出了不削嗤笑。
“你信不信我不吃那些垃圾食品,不用增重,也能带你躺赢?”
“这怎么可能!你是在做梦吧!”詹姆斯收回双手,一脸不信。
“那你等着吧,看我明天达阵给你看!”
罗兰拍了下大腿,本想气势浩大的发个宣言,但随之而来的疼痛令他龇牙咧嘴的在腿上搓了搓,皱眉报膝的行为,更是瞧的大卫直乐。
在詹姆斯的肩头拍了拍,示意他不要再说,与此同时,大卫也向罗兰说道:“晚上是在这吃还是回去?要是回去的话,我们就去接阿什莉,到家之后,再让医生过来给你看看,但要是在这吃的话,我们就不用管她们了,吃好晚餐,回去的路上,我在带你去看医生。”
“不用那么麻烦吧?”正在揉腿的罗兰苦着个脸,他觉得这些伤根本就没必要看医生。
“必须得处理。”大卫耸了耸肩,无奈的说道:“虽然我也觉得你没问题,但要是被儿童保护协会的人发现了,那肯定会怀疑我们虐待你。”
“好吧……那你定。”
既然大卫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罗兰也不执拗了。
虽然按照常理,罗兰身上的伤势,是有必要处理一下的,但
这些玩意明天早上就会没了啊!
是的,罗兰之所以敢和詹姆斯互怼,其依仗,就是时间循环的刷新能力。
和《明日边缘》、《土拨鼠之日》中的前辈一样,时间循环不仅能让他的身体恢复如初,还能让他的锻炼效果,顺势保留(第八章,时间循环作品中的bug已经说明)。
如果他的身体无法记忆锻炼效果,不会提高,那他又怎么敢当着詹姆斯的面,夸下海口?
毕竟,达阵可不是那么好达的。
身为橄榄球中得分最高的方式,罗兰跑的最起码要比能被子弹射中的快银还要快。
当然了,学习橄榄球只是罗兰突发的念想而已。
花了一天的时间弄清楚规则,用了十天的时间记住参赛人员的性格特点以及打法。
当第一百四十次元旦节到来时,站在对方端区的罗兰以花大虫罗德曼的平行篮板姿势,接到了四分卫詹姆斯的前传,成功的完成了一次达阵。
看着那懵哔数秒,旋即奋勇扑来,强压欢呼的身影。
被压倒在地的罗兰高举着橄榄球,笑得很开心。
除了橄榄球外,随着时间循环的次数不断增多,罗兰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玩的东西,也直线上涨;第一百二十二到一百四十次元旦节,他玩橄榄球,第一百四十一到一百四十五次元旦节,他看遍了花车游行后的乐队表演。
当然了,说是乐队表演,但大牌明星却鲜少现身。
在这儿表演的,更多的则是音乐爱好者,以及那种四海安家,说走咱就走的流浪乐队。
不过,在看乐队表演时,人群中的一个家伙,倒是引起了罗兰的注意。
那个身着满钉皮夹克,头发深紫,挂着吉他,大唱迈克尔-杰克逊经典曲目,和男友相拥热吻的家伙,不就是日后和布拉德-皮特分分合合的安吉丽娜-朱莉吗?
看着那经典的朋克打扮,以及因为吸食cocaine而变得干瘦如柴的模样,罗兰就没有上去打招呼的欲望;虽然他知道,安吉丽娜-朱莉的背景非常牛哔,要是套上了对方,那犹太帮的身份就能直接坐实,但两世为人,他当然知道哪些玩意不能碰,更何况,就算是在时间循环里认识了对方,也没有用,因为明日一过,人家又记不得他了。
而在第一百四十六到一百五十二次元旦节,罗兰又捡起了前世的爱好。
在帕萨迪纳的篮球场上,和别人打起了球。
原因无他,主要是罗兰路过篮球场时,听到边上有人在喊gilbert arenas!
然后
他就入坑了。
和未来的零号特工阿里纳斯打球是什么样的感觉?
罗兰觉得自己被虐惨了。
虽然阿里纳斯比自己小上两岁,但人家天赋在那儿啊!
阿里纳斯可是能和辣个屠龙勇士对飙狂砍获得六十分的男人啊!
罗兰就算穿上德莱厄斯的灌篮高手皮肤,也打不过人家啊!
“不打了不打了,打不过你……”
罗兰席地而坐,抬起胳膊,非常随意的撸去额头上的汗水。
大喘息的同时,他还抄起饮料,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你力量可以啊,就是动作不连贯。”
“你应该是才开始打球吧?以前玩橄榄球的?”
既然罗兰不打了,阿里纳斯便也停了下来。
坐在罗兰身旁,接过大卫的饮料时,他还客气的说了声谢谢。
罗兰当然知道自己的力量还行,在过去的三十天里,他天天都在运动,每天早上起来,他都能发现,自己的身体,有着一定的变化。
当然了,体育只是他放松的一种手段罢了,两开花那种事情,想想也就行了。
他不想把所有的爱好,都变成自己的职业。
因为那样,你就会丧失对这个项目的真正热情。
“算是吧,我玩篮球不久。”
“那你好好练练,过段时间我就肯定打不过你了。”
“再看吧,这些东西都只是兴趣而已,兴趣来了我就玩,兴趣走了,我就休。”
罗兰本想阐述一个事实,但一说道兴趣使然时,他便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凉。
抬手一摸,还好,头发还在。
阿里纳斯不知道罗兰在干什么,见罗兰愣神,他便继续问,“那你明天还来吗?”
“明天?”罗兰想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明天我有别的事情。”
“玩了三十天,也该干点正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