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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窗台上,斜倚着窗框,冬日午后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非常舒服。
这是巫炀经常坐的地方,现在成了我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当因为必须面对无尽的黑暗而烦闷不堪时,当表面上还要表现出与往常一样的明朗时,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慢慢平静下来。
记得,流霞端给我一碗药,说这叫“忘川水”,我喝下之后便没了意识,醒来时,已是三天之后,眼前一片漆黑。
是的,我瞎了。
那天,巫炀始终没有说话,也没有再看我,只紧紧皱着眉,众人间气氛凝重,连一贯活蹦乱跳的贪狼也缄口不语,甚至都不提要去追诡隐和白长老的事。
家已成一片废墟,我们来到“神农居”暂住,晚上,我请流霞帮忙,要么杀了我,要么挖出我的眼睛。
“巫炀又不知到哪去了,你身上有乌日印,我可不敢动手。”她说着,就把我赶出了房间。
我一夜无眠,第二天拂晓,打碎了一个瓷碗,准备自我了断。
但,这真的不是一个自杀的好方法,瓷片太钝,因为疼痛,下手也就不会很重,除了在脖子上留下一道不深的疤痕,还有玄麒和沈天晖的严加看管外,再没有其他。
“下次,记得问我借云海剑。”流霞替我包扎好后,略带鄙夷地说。
被她的态度刺激,我打算绝食。
好几天水米未进,痛苦和虚弱是难以想象的,但我下了决心,任谁说破了嘴皮,都当做没听见。他们心急如焚,只好趁着熟睡时,往我嘴里灌点米汤,但也只能是少量,因为我很快就会醒来,将所有东西尽数吐出。
流霞开始并不以为然,觉得我很快就会放弃,可到了后来,开始在我房间里点起一种熏香来,这熏香让我睡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沉,也就更利于他们一点一点地给我灌米汤。
饶是如此,我还是一天比一天更瘦,有时无意中看到自己的手臂,竟会生生被吓一跳。
也不知过了多久,同样在一天的拂晓,迷迷糊糊中,觉得有谁坐到床头,将我轻轻拉起,斜靠在他的身上。
“青鸾,你这是在干什么?”是巫炀,他用手指一点一点地梳理着我蓬乱打结的头发。
“遗天珠。”我很累,说出这三个字相当吃力。
沉默,持续了很久很久,他身上阳光的香气让我心安,也让我心酸。
巫炀,动手吧,快动手。我摸索着抓住他的另一只手,想说话,却无论如何发不出声音,只好任由眼泪汹涌而出。
他梳理头发的手放了下来,从后面绕过脖子搭在我的锁骨上,乌日印一下变得滚烫,热量传遍全身,有说不出的惬意,随后,毫无征兆地,他的嘴唇覆了上来,也是一股暖流,让我彻底没了力气。
“你们赵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一族声名显赫的法师之家,正直、善良,即使遇到的是妖魔,也绝不滥杀无辜。”他幽幽地说起了遥远的往事,“你太爷爷的妹妹,在十二岁时溺水而亡;你爷爷的哥哥,在三岁时染病夭折;你的父母……”
话到这里,戛然而止,我隐隐觉出些什么。
顿了顿,他又开口了:“助我过天劫的,就是你太爷爷的父亲,天意啊,天意。”
“既然是天意,就不要再犹豫了。”我很惊讶,尽管声音嘶哑,还有些费劲,但已可以说长句子,“我的一对眼睛就能换回你全族上下的性命,真好。”
“我不甘心,实在是不甘心。”他微微颤抖起来,“为我,你门中四人无端丧命,如今……”
“如今,轮到我了。”我打断他,“迷魂阵里,我听到过太爷爷父亲的声音,他肯定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很清楚这样做会导致什么结果,可他一点也没有犹豫,不是吗?当时若换了是我,也会毫不迟疑的。”
这次,巫炀一直都没有说话,只是让我躺回去,默默地守在床边。
“别再这样了,我答应你,一定会取出遗天珠。”睡着之前,听到他如是说,“只是,明年吧,明年夏天,好吗?”
天色大亮后,我醒了,向走进房间的玄麒讨东西吃,他大喜过望,一路咋咋呼呼地跑了出去,沈天晖和贪狼自然也非常高兴,而出乎意料的是,流霞并没有冷嘲热讽,那以后,除了将自己关在地下室,便是愣愣地发呆,以至于我时常觉得,也许,她是看到了巫炀的。
接下来的一年,巫炀没有再出现,我相信他能说到做到,便安心养着,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算完全康复。
这期间,沈天晖去了趟虎山,请了巧匠来,仅仅一个多月,我们的房子就焕然一新,只是院子里的枇杷树再难复活,难免令人惋惜。
也幸亏巫炀留了点时间,让我得以以平常的样子拍了毕业照,参加了毕业典礼,当这一切结束,窗外已是一片蝉鸣之声。
回想起来,面对失去双眼,我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只想让所有人都围在身边,让我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
玄麒哭得很伤心;沈天晖背转身抹眼泪;贪狼故作轻松,甚至立志要做个导盲犬——我真怀疑他是否知道导盲犬究竟是怎么回事。
流霞相当平静,带着一身药香从地下室出来,身后跟着只小小的黑猫。
“我只能做到这样。”她说,“伤得太重,她差不多要从头修炼了。”
玄麒也不知该喜该悲,抱起黑猫哭得更为放肆。
巫炀站在床头,没有表情,只静静地看着我,我对他笑笑,说“你的本相真好看”。
其实,我还是应该庆幸的,因为大家都告诉我,我自己也能摸到,我的外表并没有什么变化,眼珠还在,没有的不过是视力。
那以后,转眼又是两年多过去了。
贪狼不费吹灰之力考上了我们以前的学校,成为新一代校草,每天放学后先来家里,絮絮叨叨地说些生活琐事,照例是和玄麒拌拌嘴,逗逗妙妙,日子过得好不轻松;秦兰的事业渐渐走上正轨,不说大富大贵,维持小康生活是不成问题的,听说我因为事故而变成这样,她非常同情,一有空就会过来探望。
沈天晖忙于家族事业,再不能像以前那样做“全职保姆”,不过,倒是真找了个可靠的保姆,负责我们的饮食起居,不仅不要我们出钱,甚至连每月的生活费都会按时划到账上,说这是在替爷爷照顾我们。
玄麒感叹着日子的滋润,嚷嚷着要一直这样游手好闲下去,可过了没多久,还是找到了份工作,成为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每次打电话时,总吹嘘自己如何有能力,如何被上司赏识,我知道,他这是不好意思再倚靠沈天晖,做个米虫了。
流霞辞了学校的工作,辗转各地各界,寻找九尾狐的下落,临走前,搬了不少瓶瓶罐罐过来,还拿出一包东西,让我随身佩戴,说也许会对复明有所助益。
妙妙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天天醒着就是吃喝玩乐,不然就倚在我身边舔毛,白天晒晒太阳,晚上晒晒月亮,玄麒说这是在吸收日月精华,谁知道呢,也许根本就是在打瞌睡。幽馨族长也来过,第一次是捎话来的,说踆乌已安然无恙,再后来几次,就总是看看妙妙,笑而不语,我问了沈天晖,也问了贪狼,都说这样的修炼法,光是想要能说话,可能就要不下二十年。
我渐渐适应了一片漆黑的日子,一门心思学习盲文,总想着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等老了,也出版个回忆录之类的。
当真要执笔,每每念及往日,巫炀的身影总会浮上心头,对于给我印上乌日印的深层理由,也终于明了。
我想,对于我的前人的亡故,他是感到深深的内疚和自责的,因此才会与爷爷交好,时不时来看望,即使不曾有过任何承诺,他也不会伤害我们。
在发现了苦苦寻觅的遗天珠的下落后,他内心必定非常煎熬,一方面是恩人之后,一方面是全族上下的性命。流霞曾说过,踆乌的性格历来暴戾易怒,为了避免自己因救人心切而失控,巫炀便让我身上的乌日印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同时,为保万无一失,还给自己下了禁锢,大概,那天在差点掐死我之后,他的离开,是怕自己真的完全失控吧。
可是,不伤我而取出遗天珠的方法到底是没有找到,在取我眼睛的时候,他是怎样的心情,怎样的表情,如今,我再也无法知道了。
而那个吻,也不知道算不算吻,这么久以来,我不敢想他对我是否会有感情,只反复告诉自己,可能,他只是在救治,毕竟,的确是让我有所好转的。
“喵——”突然,妙妙拖长了的,带着欣喜的叫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你你,你是谁?”保姆惊慌失措的声音也随后响起。
没有回应,但确实已经有人走到面前,我下意识伸出的手,也被他紧紧抓住。
(全文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