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暗流

醉酒的老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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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是秦风,就是大王子秦寿都争不过!比你厉害有什么用,他再厉害也是一个人,懂吗?”

    三王子木然的点点头,还是傻傻的看着右相,显然他还没从刚才被打的事情里反映过来。

    “陵儿,你要知道,舅舅是不会害你的,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支持你的!这件事就交给我吧,我会帮你处理掉他的。”玉天阳顿了顿道:“你快回去吧,别让人怀疑了,去吧,一切按计划行事。”

    “好的,舅舅,一定要帮我杀了秦风,一定!”三王子终于清醒过来,不过临走前还叮嘱一定要杀掉秦风。

    看着三王子离开密室,玉天阳轻轻道:“陵儿啊,陵儿,你每次都叫我叫舅舅,可是你知道吗,其实我好想你叫我声父亲啊!放心吧,我不会让任何人影响你的地位的!”

    随即,他那原本温文儒雅的脸极度扭曲,咬牙切齿道:“秦风,你这个该死的东西,居然让我的儿子这么难受,我一定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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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秦王城最大的酒楼逍遥居一件包厢内。

    一个全身笼罩在黑斗篷内的人和一个穿紫袍,约二十左右的男子相对而坐。

    “都准备好了吗?”紫袍男子问道。

    “都准备好了,这次大小姐领了五千凤喙军已经整备了,五日后抵达,将会驻扎在王城西郊的密林里,只要稍微有点动静,绝对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王城!放心吧,就等着做我大秦的王子吧!”一个嘶哑的声音从斗篷中传出。

    “哈,好!来,干了这杯!”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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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大秦王宫秦王的寝宫。

    此时却发出一声声另人脸红男人粗声呼气和女人娇喘的声音。

    等到雨住云散,一切又归于宁静。

    月光下,一位丰腴的美人裸着身子,披着一层薄毯,完美的曲线被勾勒的淋漓尽致。

    “大王?大王?您睡着了吗,再陪臣妾说说话嘛?”丰腴美人唤了几声,见没回应,便裸着身子下了床,让自己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下。

    抚mo着自己如牛奶般光滑的肌肤,丰腴美人喃喃道:“哎,转眼间自己都三十好几了,陵儿也都长大了,自己却老了,每天自己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下自己是否有白发,偶尔有一根两根也会被自己马上拔掉,好象把时间留住,可是自己还是挡不住时光的流逝啊。”

    想到自己的儿子,美妇脸上升起了自豪的笑容,陵儿从小就聪明的紧,又孝顺,长的又英俊,不知道会迷死多少女孩子,可惜却还不是王储。哎,好累啊,美妇幽幽一叹。

    转头看了看床上昏睡的男人,快了,快了,按照计划,还有半个月这样的日子就结束了,自己的任务就要完成了,那时候或许就能轻松些吧。

    只是不知道这药灵不灵啊,不过照自己看来还是挺有用的啊,自从五年前“他”让自己和秦王做这事前给秦王服用这种药以来,秦王就越来越迷恋自己,而他的身体状况却越来越差,再坚持半个月吧,到时候就好了,美妇安慰自己想道。

    夜空中的云遮住了皎洁的月亮,大地又重回一片黑暗,偶尔几只夜枭在苍茫的夜色发出几声凄厉的啼叫,给黑夜平添了几分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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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风走在前往兵部的路上,后面跟着身穿金甲,背着巨剑的雷门,雷门这些装备都是今天早上秦风从矮人大师那搜刮过来的。

    雷门的肩上还抗着根奇怪的兵器,说奇怪只不过是相对于星澜大陆人而已,对于熟读中国历史的人来说,这件兵器很熟悉,方天画戟。

    戟,长两丈,形似枪,在戟尖下两边各有个月牙形利刃,可刺可砍,在戟身阴刻着一些繁复的符号,如果是精通魔法阵的魔法师或炼金师在的话,一定会感叹这把武器可以说得上登峰造极的魔法镶嵌,一个风系的加速阵,一个暗系的噬血阵。

    加速可以大幅增加戟出击的速度,而噬血呢,嘿嘿,给这戟哪怕是划破一点皮的话,那么一系列的负面魔法就会加到你身上,比如虚弱,延缓,迟钝等等。所以给戟划破的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下了。

    这柄方天画戟耗费不多,仅仅五十多万紫晶币而已,通体金黄,仿佛用黄金铸造而成,是秦风和矮人大师霍克斯一年前全力打造的。

    说到戟,就不能不说下戟法。要掌握戟法容易,可是要精通却不是一般的难。在中国历史上使戟最多的年代恰恰是中国武将最为鼎盛的时代——三国时期。纵横无敌的温侯吕布,威镇逍遥津的张辽等等。

    自三国以后也难有哪个朝代的武将可以和三国时期的相比,戟也渐渐的退出历史的舞台,之所以随着历史的推移戟逐渐被刀和枪所代替,因为戟法太难练了,练的不好反而不如刀的劈砍和枪的刺杀。

    终于,秦风二人停在了兵部的门前,斗大的四个金字“大秦兵部”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门前两个门卫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

    秦风也不通报,带着雷门就往里面走。门口的两个一看马上来了精神,对着秦风吆喝道:

    “站住,干什么啊,你们两个小子,眼睛瞎了吗,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就随便乱闯!”

    “就是,你们两个快点给我滚出去,否则别怪我哥俩对你们不客气!”

    这两个人兵部的门卫平时嚣张惯了,加上昨天秦风来这拿调兵符的时候,这两个人都不在,所以并不认得秦风,否则的话以秦风这金发白袍这么显著的特征,见过一面的人绝对不会忘记。

    当然这两个人其实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只不过是要点好处而已,加上看秦风二人虽然穿的体面,却没随从,就把他们归结到那种有钱却没权的商人一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