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咣当一声脆响,打破了长夜的寂静。
破碎的杯子在地上溅起漫天的碎片和水花,与鸿北冥的怒气一起升腾于这中军大帐之中。
“你再说一遍!”虎目中激荡起漫天的冰霜,鸿北冥低沉的吼声如虎哮盘旋。
“虎豹营卫校浅水清,私命乱法,以下犯上,先斩杀衡长顺于阵前,后伙同卫中军士,隐瞒战情,欺骗上官,如今人证具在,还请军帅为我做主!”李规抱拳请命。
“混帐!”盛怒之下,一掌击出,红木长案经不住这刚猛一拍,竟化成漫天的齑粉。
“来人,立刻给我包围虎豹营,将第三卫全体将士全部拿下!有敢违抗者,格杀勿论。”
颁布下命令之后,鸿北冥的血气稍微平复了一些。望着营外那无尽的星空,他微微长叹了一口气。
“李规,你立刻通知南无伤,这件事,就交给他处理审讯了。如果罪证属实,立斩不饶!至于洪天启。。。他治下不严,查事不明,先官降半级,罚俸三月,以观后效。至于那一千士兵。。。全部发配冲锋营!”
轻轻一句话,虎豹营一千名士兵的命运就此决定,李规的心中也是一寒。
如果可以,他其实只想杀浅水清。
天风军之所以能成为观澜大陆第一强旅,就是因为其军纪森严,军法如山。鸿北冥身为一军总领,大战在即,部队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乱子,他若再不以雷霆手腕解决此事,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暴风王烈狂焰性情暴躁如火,就算是鸿北冥,也没那个胆子受他一喝之威。
片刻之后,远处急速的马蹄声传来。一名传令兵急急跳下马,奔到鸿北冥的身边跪拜下去:
“报大将军,虎威将军!虎豹营第三卫全体士兵已经于半个时辰前离开营地,出城而去。”
“混蛋!”鸿北冥一脚将那士兵踢飞:“守城的士兵是干什么吃的?”
传令兵大叫:“他们说他们是奉上峰急令,有紧急军务需要出城。听守城的士兵说,这些日子,浅水清每天夜里都有出城,他不知从哪弄来的调令,因此守城的士兵也从不阻他。这次他只是带齐了自己的卫集体出城,守城的士兵也就没什么怀疑,放他们通行了。”
“他们往哪里去的?”李规忙问。
“南门关!”那士兵大叫。
两位将军同时怔住。
。。。。。。。。。。。。。。。。。。。。。。
南门关。
落鹰崖。
矗立于崖壁之下,凝望于崖壁之上。
士兵们的眼中,是对奇迹的赞叹与景仰。
整整五条粗厚的大绳从高不可见的云端荡了下来,一直垂直到崖壁的最底部。每隔十米,就有一个铁环被敲进山壁间的缝隙之中,环中套绳,以做固定之用。
“这。。。这怎么可能?”难以置信的神情瘟疫般在所有战士的脸上蔓延,惟有浅水清,眼神中暴发出炽热的烈芒。
“我说过,我们能爬上落鹰崖,天降南门关,我说到,就一定能做到!”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做的?”沐血问。这样浩大的工程,绝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完成。
“从我杀死衡长顺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事情总有被揭露的一天。不想坐以待毙的话,就该早做打算。而当我做出了决定之后,我就再不犹豫。这些天来,我每天都会来这里攀爬落鹰崖,每爬上一点,就把铁环敲进山壁,将绳子固定。虽然进度缓慢,可是只要每天在做,就早晚能成。这第一条,是最难的,没有任何外力可借,只能从下往上爬。其他的,就方便了许多,可以直接从上往下放了。”
浅水清悠悠的回答,他看着沐血的眼睛,眼神中充满了笑意:“沐少,上面的风景,可是很壮观哦。”
激动的心情如满溢的沸水,充斥于胸腔之间,沐血的声音微微带着颤抖:“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们?你一个人做这些,一定很辛苦吧?”
辛苦?
何止是辛苦。
为了不让南门关的守兵发现有人在崖壁间做手脚,他每天只能在晚上来攀爬这座险峻陡峭的山崖。
落鹰崖,鹰难驻足猴难爬,岂是说说而已?
整座山崖高达三百余米,崖面光滑平整如一个镜面,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攀爬的借力点。
它就象是被人斧子生生砍出来的一般,放倒了就可以做一个巨大的溜冰场。
要想在这样的崖面上攀爬登顶,又岂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倘若只是险峻到也罢了,即使在光滑的崖面,也总能找到需要的借力点。对一个徒手攀登的专家来说,只要有指甲盖那么大的一点突起,就可以成为他们最完美的借力点。
问题是。。。他只能在晚上攀爬。
与白天攀登不同;夜间的攀附,他看不清上方可能存在的借力点,最多只是得到一个模糊的轮廓,然后用自己的手感去证实。
这意味着他的单手附壁时间要比以往长得多,意味着他的体力损耗将会比以往更加巨大,意味着他失败的风险成几何倍数的增加。
勉强找到的借力点,通常大小通常都不超过一个指甲盖,能有半只手大小的借力处,浅水清便可谢天谢地了。
每一处凸起,都如珍珠般珍贵。
最糟糕的是,他无法通过观察寻找可能存在的最佳路线,也就是说,每爬上一段路,都有可能被证实是一条死路,最终只能再重新寻找别的攀登路线。
于是,每天夜里,他便象一只壁虎,在山壁间上上下下,寻找着每一分可能存在的希望之路。然后将铁环狠狠地敲进崖缝之中,穿上绳索,以固定这一段路程。
他必须小心翼翼,不但要不让敌人发现,同样也不能让自己人发现。
“为什么?因为任何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被完成之前,都只是一个荒谬的传说。沐少,假如在我完成登顶落鹰崖之前告诉你,我们可以从这里爬上去,然后奇袭南门关,你会相信吗?”
沐血的神情有些错愕,他想了好久,终于还是摇了摇头。
是的,他不会相信。
无论是他,还是方虎,或者李规,鸿北冥,甚至已经死去的戚天佑,根本就不会有人相信有人能爬上落鹰崖,将这座天堑变成通途,成为踏平三重天的最重要的道路。
传说中,落鹰崖是死神居住的地方,爬得越高,离死神也便越近。在山的中腹带,甚至有一片凹下去的山壁,这意味着当你攀登那块凹进去的山壁上方时,你的背部与地表的平行线,仅有六十度角。
它是向下的。
你必须背朝地面往上爬。。。
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浅水清已经记不清自己在那块山壁上摔下来多少次了。
倘若不是自己系了保险绳,或许早已成为落鹰崖下的一块肉泥。可即便如此,从崖面上坠落,在保险绳的牵引下重重撞击着那坚实的崖面,依然有着刻骨的痛。有一次,他的骨头几乎都被撞断了。
他也曾不止一次的害怕,害怕固定在崖面上的铁环不够牢,或者绳子不结实,让自己彻底摔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可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惟有勇往直前。
人们面对奇迹,通常只会发出惊讶的叹呼,却没几个人能真正体会到创造奇迹的背后,所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
“你是个疯子,浅哥儿!你绝对是个疯子!”方虎仰望天际,漆黑的夜色下,甚至看不到山崖的顶端。这片传说中飞鸟难跃,从未有人奢想能爬上去的山崖,现在竟被一名普通战士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攀爬了无数次,并放下了整整五根粗如手臂的巨绳。
通过它,近千名战士可以再不费力地直接登顶落鹰崖,由上而下,悄悄进入南门关,对南门关守军发出致命的一击。
“没错,我就是个疯子。”浅水清傲然回答:“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疯狂的世界。要想活得比别人好,你就必须学会比任何人都要疯狂!可惜时不我待,我本打算等至少完成二十条绳子之后再上报鸿帅,再派出三千名最好的步兵跟着我一起爬上这落鹰崖。可现在,我们只有一千人,而南门关的守军,却至少有六千。”
“那我到不担心。我们是奇袭,攻其不备,大有可乘之机。可你为什么不把这个消息直接告诉鸿帅?光凭你现在立的功劳,就已经足够免死了!”
“因为我需要的不仅仅是免死!这是一个立大功的机会!野王尝言,有可拿下三重天者,拜将入册,名彪青史,官升三级!这个机会,我不想放过。”浅水清回喝道。
眼前,是云霓的曼妙身姿在翩翩起舞,还有戚天佑临去时那壮烈不屈的眼神在叮咛着自己。
是的,如果以前只是想要单纯的活下去的话,那么现在,就不仅仅是让自己活下去那么简单了。
他要立功,他必须立功,惟有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才能睥睨众生,俯瞰天下。惟有站在这世界之巅,他才能完成他的誓言,迎娶云霓,保护战友。
他再不想将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的手上任人揉捏。
还记得早年初学攀登,他第一次爬上那一片陡峭的山崖的时候,登顶其上,俯视脚下那一片苍茫大地,那种顿生豪气的感觉,他一辈子也无法忘记。
那个时候,浅水清就已经明白,他这辈子终究不能如父亲所期盼的那样淡泊名利,安老终生。他喜爱徒手攀登,因为他渴望那种站在山顶睥睨一切的感觉;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毅然从军,发自内心深处的渴望也正是他对那种指挥千军万马纵横大陆的极度感受的一种追求。
人这一生,总要有所追求,而居家幸福的田园生活,注定了与自己喜欢冒险,喜欢刺激的性格是格格不入的。
所以,无论是为了别人,还是为了自己,他都要那样去做。
他对自己的选择。。。无悔!
做到人所做不到的,完成人所不能完成的,建奇功,立伟业,成就鸿鹄大志,完成统一梦想。
如今,这就是浅水清全部想要做到的事,一如他对云霓的承诺,一如他对戚天佑的誓言!!!
“你想升官?为了升官你不惜拿咱们这一千个弟兄去冒险?”沐血冷冷地问。
“没错!沐少,不过我要告诉你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想升官!我他妈的不是为了发财!。。。每次的午夜梦回,我一闭上眼睛,眼前就回出现戚大哥的影子。他是我进入军营以来第一个全心全意尊重的汉子!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为了他曾经的承诺,誓死保护着我们。可是你看看那些将军们。。。他们在做什么!一个衡长顺死了,李规就象条疯狗一样到处咬人。堂堂的铁血镇督沽名钓誉,竟然玩出了借刀杀人的勾当。我们是人!不是可以随人摆弄任意牺牲的棋子!”
浅水清的声音激动高亢,仰天大吼道:“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一个强大的帝国会将自己的战士置于这样的地位!我也不服!不服那些身居高位却尸位素餐的家伙拿我们的性命当儿戏,想杀就杀,想剐就剐!我相信这世间若是没有公理存在,那么至少我还有权利自己去争取公理!”
看着沐血,他一字一顿道:“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的兄弟们去这样干!倘若我现在把这条路指给鸿帅。结果只有一个,我或可免死,其他的兄弟们却依然无法脱罪。而那些上官们为了保险起见,只怕还是会让咱们虎豹营的人打头阵爬上这落鹰崖!甚至是我自己,也逃不掉这样的命运。一旦输了,咱们这批人是该死。一但赢了,功劳却全是他们的。。。我们甚至还要祈天保佑,谢上官们的不杀之恩。”
“即使是这样!”浅水清的声音高亢起来:“李规是血风旗的掌旗,高高在上的虎威将军!他想要捏死咱们,就象捏死一只蚂蚁一样轻而易举。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斗得过他。。。除非我们有自己的将军。。。。”
自己的将军?
那一刻,所有人都震撼了。
天际的上空,一颗流星划过,耀出火焰般的光芒。
沐血的眼里,再看不清浅水清是什么样的人。
他只听明白了一句话,一个意思: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掌握。
“沐少,和我一起干吧!我们一起拿下南门关,打通三重天,兵进大梁城!我们的命运,由己不由天!”浅水清疯狂的呐喊,奔腾出无数战士心底最狂烈的喧嚣战意。
仰望上方那片嗜人的黑暗,险峻的山峰,沐血长叹:“此战之后,不知又会有多少兄弟能幸存下来。单是要爬上这落鹰崖,只怕就要付出许多生命的代价吧?”
“不错!但那至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纵死。。。亦无悔!”浅水清的眼中,闪烁出昂扬的斗志。
“纵死,亦无悔!”所有的士兵突然共同高呼起来。
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采,浅水清环视四方:
“好男儿,志在四方!为成千秋霸业,就敢舍死求功!有不怕死的兄弟。。。就跟我上!!!就让这千古难登的落鹰崖,成为我们功成名就的踏脚石!”这一刻,浅水清如是这般的呐喊,升腾出漫卷的杀气,弥漫于空谷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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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对一直支持缘分的朋友们郑重地说一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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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也是我最构思最完整的一部小说.它或许不够YY,不够爽,但绝对够大气,够铁血.一直以来,我本人都很喜欢看军文,但从没有一部古战争军文在对战争的描写上能真正让我满意.我一直渴望能从书中看到真正的战争,了解真正的古战争,可是我几乎找不到一本对战争场面描写成功的小说。
一本真正的军事小说,在我心中,应该是以战为主线的.因此在我的书里,我试图用军人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用军人的方式,去思索这个世界.
如果没有一本军文在军事描写上能让我喜欢,那么我就自己写一本,看看那到底有多难,差距有多大.我试图做好,并试图让大家接受和喜欢.这就是我写天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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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最喜欢的军文是猛虎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