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3

毛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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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在巴黎拖拖拉拉地写作。春天真是好过,爱丽舍田园大街上那些栗子树开花了,许多街道的光线非常悦目。空气中有一种快乐,一种轻飘飘的短暂快乐,使人心荡神怡而不涉邪想,使人的步履更加轻捷,头脑更加清醒。我和自己五花八门的朋友一起玩得很开心,心里充满往日亲切的回忆,至少精神上恢复了一点青春的活力。这种片刻的欢愉我说不定永远不会再充分享受到;我倘若让写作来干扰我,那我就是傻瓜,我跟自己说。

    伊莎贝儿、格雷、拉里和我常常一同去游览近郊的名胜:尚蒂伊和凡尔赛,圣日尔曼和枫丹白露。我们不管去哪儿,午饭都吃得很好,很多。格雷由于他的大块头身体需要,胃口最大,而且酒喝得往往有点过头。他的健康肯定有了好转,是否由于拉里的治疗,还仅仅是日子久了的缘故,我也说不上。总之,他的头痛病已经不发了。我来巴黎和他初见面时,他眼睛里那种惘然若失的神情,使人看了很难受的,现在也消失了。他谈话不多,只是偶然谈些冗长的故事,但是,伊莎贝儿和我胡说八道时,他会哈哈大笑。他玩得很开心;尽管人并不风趣,但是脾气好而且容易满足,人不由得不喜欢他。这种人,你是不愿意和他度过一个寂寞的夜晚的,而且说不定会高兴地期望和他过六个月。

    他对伊莎贝儿的爱,看了真使人喜欢;他崇拜她的美,而且认为她是世界上最有才华、最动人的女子;他对拉里的忠诚,象狗对主人的一样的忠诚,也使人感动。

    拉里也玩得很开心;他似乎把这段时间看作是一种休假,使他暂时把脑子里的打算——且不问是什么打算——放一放,安心安意地尽情享受。他也不大讲话,但是没有关系,有他在一起,就和谈话差不多;人很随便,而且总是那样兴致勃勃,使你觉得这样已经很够了,不需要再对他有所要求;我而且满知道我们度过的这些日子所以能这样快活,全是由于有他和我们在一起。虽则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动人的或者风趣的话,少他一个就会感到无聊。

    有一次,在我们作了这类短程游览的归途中,我目睹了一幕使我相当骇异的情景。我们玩了夏尔特尔[注]之后,正回到巴黎来。格雷开车子,拉里坐在他旁边;伊莎贝儿和我坐在后面。一整天玩下来,全都觉得疲倦。拉里一只胳臂伸出来搭在前座椅背上。这个姿势使他的袖口拉了上去,露出瘦长而有力的手腕和微微长了一层茸毛的棕色皮肤的小臂。阳光把那些茸毛照成黄金色。伊莎贝儿一点声息没有,使我觉察到这里有异,便瞄她一眼。她一动不动,使人简直当作她受了催眠似的。

    她呼吸急促;眼睛直瞪着那长了金黄茸毛的坚韧手腕和那只瘦削、修长而有力的手望,当时她脸上的那种如饥似渴的淫荡,我在任何人脸上都没有见到过。那是一只肉欲的假面具。我决没有想到她的美丽容貌会表现出这样放纵的骚态来。它是兽欲,而不是人性。脸上的美全剥掉了;神情变得丑陋和骇人。它可怕地使人想起一只春情发动的母狗,我感到有点厌恶。她并不感到我在旁边;她感到的只是那只随随便便搭在椅背上、使她欲火中烧的手。后来就象是一阵痉挛掠过她的脸,她打了个寒噤,闭上眼睛往车角上一靠。

    “给我一支烟,”她说,声音是那样嘶哑,我简直听不出是她。

    我掏出烟盒,给她点上一支。她死命抽着。在汽车余下的路程中,她始终望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格雷开到家时,请拉里把我开国旅馆,然后把车子开进车间。拉里坐上司机的座位,我坐在他身边。穿过人行道时,伊莎贝儿挽着格雷的胳臂,紧贴着他,向格雷做了个脸色;我虽然没有看见脸色,但可以猜出那意味着什么。我想格雷今天晚上将会发现自己妻子特别狂热,但是,他将永远不懂得是什么良心责备促使她这样热烈的。

    六月快完了,我得回里维埃拉去。艾略特的某些去美国的朋友把他们在迪纳尔[注]的乡下别墅借给马图林夫妇住,他预备等孩子学校放假立刻动身。拉里留在巴黎工作,但是,自己买了一辆旧西铁隆,答应在八月里上他们那儿去住几天。在我离开巴黎的前夕,我请他们三个人和我一同吃晚饭。

    就在这天晚上,我们碰见了索菲?麦唐纳。

    二

    伊莎贝儿有意观光一下那些冶游场所;由于我对这些地方比较熟悉,就要求我做他们的向导。我不大愿意,因为在巴黎的这类地方,那些人对美国来的游客很不喜欢,而且毫不掩饰,所以往往弄得人不开心。但是,伊莎贝儿非去不可。我预先打她招呼,说这会使人很扫兴,请她千万穿得朴素一点。我们很迟才吃晚饭,先去仙女游乐厅[注]看了一小时戏,然后出发。我先带他们到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是歹徒和他们的那些家属常去的地方。由于老板和我相识,他找一张长桌子给我们让出几个空位子;长桌子那儿还坐着几个很不象样的人,可是,我叫了酒请大家喝,并且互祝健康。室内又热又脏又烟雾迷漫。后来我带他们去斯芬克斯舞厅;这里的女人穿着漂亮而俗气的晚服,里面什么都不穿,奶子等等全看得见,面对面坐在两张长凳子上;乐队奏乐时,就一对对没精打采地跳起来,一面眼睛搜索着舞厅周围靠大理石面桌子坐着的男人。我们叫了一瓶没有冰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把伊莎贝儿狠狠看了一眼,我不知道她可懂得这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们又去了拉白路。那是一条寒伧狭窄的巷子;你才走进巷子,就给你一种下流淫秽的印象。我们走进一家咖啡馆。弹钢琴的是那种通常的苍白而浪荡的年轻人,另一个刮着小提琴的则是一个又老又疲倦的老头子,还有第三个人吹着不协调的萨克斯管。这地方挤满了人,看上去好象一张空台子都没有,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顾,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去,请我们坐下。那两个被打发掉的客人不甘心,讲了一些涉及我们的很不中听的话。不少的人都在跳舞;帽上系红绒球的水手;男人多数戴着便帽,或者用手帕围着脖子:成年的妇女和年轻的女孩子,眼睛全画起来,光着头,穿着短裙和颜色罩衫。男人和眼睛化了装的矮胖男孩子跳;瘦削,面目凶恶的女子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男人和女人跳。一股烟气杂酒气的臭味和汗酸味。音乐没完没了地奏着,这一群气味难闻的乱七八糟的人不停地在屋子里转,脸上闪耀着汗水,一本正经的劲头里带有一种可怕的样子。有几个大个儿的样子很粗暴,但多数人都矮小而且营养不足。我打量那三个奏乐的人。他们不妨说是机器人,因为演奏完全是机械式的;我心里盘算,有没有可能在过去某一个时候,当他们刚刚开始时,曾经想到自己说不定是人们会跑老远的路来听并向之喝彩的音乐家呢。便是把小提琴拉得很坏,你也得请人教,也得练习啊:难道这个提琴手费了那么大的事,就是为了在这个臭气熏人的狗窝里拉狐步舞曲子,拉到天快亮吗?音乐停止了,钢琴家掏出一块脏手绢揩揩脸。

    跳舞的人或者懒洋洋地,或者歪着身体,或者扭扭捏担地,回到自己座位上。忽然间,我们听到一个美国口音。

    “我的老天啊!”一个女人从屋子对面的一张台子站起来。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打算拦住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边,自己摇摇晃晃从对面走过来。她已经很醉了,走到我们台子边,站在我们面前,身体带点摇晃,傻里傻气地咧开嘴笑。她好象觉得我们这些人的样子怪有意思的。我望一下我的同伴。伊莎贝儿木然望着她,格雷皱着眉头,一脸愠怒,拉里盯着她看,象是相信不了自己的眼睛。

    “哈罗,”她说。

    “索菲,”伊莎贝儿说。

    “你还他妈的当作是哪一个?”她咯咯笑了。她一把抓着身边走过的侍役“芬山,拿张椅子来。”

    “你自己拿,”他说,挣开她的手。

    “salaud,[注]”她骂,向他吐了一口唾沫。

    “tenfaispas,sophie[注].”一个大胖家伙说;他的大脑袋上长了一头油光光的头发,只穿件衬衫,就坐在我们邻座。“这儿有椅子。”

    “想不到这样子碰见你们大伙儿,”她说,仍旧有点晃。“哈罗,拉里。哈罗,格雷。”她在那个男子搬在她身后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大家来杯酒,patron[注],”

    她叫。

    我早已注意到老板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这时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些人吗,索菲?”他问,用熟悉的第二人称单数[注]称呼她。

    “tagueule[注],”她醉醺醺地大笑。“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要请他们喝一瓶香槟。你可不要给我们什么urinedecheval[注]吃。拿点人咽得下去不会呕出来的。”

    “你吃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滚你的。”

    他走了,很高兴能卖掉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起见,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这时索菲木木然看了我一会儿。

    “你这位朋友贵姓,伊莎贝儿?”

    伊莎贝儿把我的姓名告诉她。

    “哦?我记得的,你有一次到过芝加哥。派头很神气的,是不是?”

    “也许,”我笑说。

    我一点想不起她来;这并不奇怪,因为我已经有十年多没有去过芝加哥,而且当时和以后都接触过不少的人。

    她相当高,站起来时看去更高,因为人很瘦。她穿了一件鲜绿的绸罩衫,但是,弄绉了而且有污迹,下面着一条黑短裙。染成棕红色的头发剪得很短,马马虎虎卷了一下,而且弄得乱七八糟。妖里妖气的打扮;两颊的胭脂搽到眼睛,上眼皮和下眼皮涂成深蓝色;眉毛和睫毛都搭上很浓的黑油;嘴唇用口红染成鲜红;两只手的指甲也都染红,但是手很脏。她的样子比屋子里别的任何女人都更下流。我怀疑她不但吃醉了而且吸了毒。不过,也不能否认她具有一种邪恶的吸引力;她的头以一种傲慢的姿态稍稍向后仰起,脸上的打扮把她眼珠的绿色衬得更加刺目。尽管醉得颠三倒四的,她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派头,使我能够想象得出是所有下流男人都喜欢的。她向我们鄙薄地一笑。

    “敢说你们并不怎么高兴看见我,”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伊莎贝儿懒洋洋地说,脸上带着冷淡的微笑。

    “你何妨打电话给我。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来了不久。”

    格雷来解围了。

    “你在巴黎玩得开心吗,索菲?”

    “开心。你生意失败了,格雷,是不是?”

    格雷的脸本来就红,这一下涨得更红了。

    “是的。”

    “真倒霉。我想眼下芝加哥的日子大约很不好过。幸亏我及早就离开了。天哪,那个狗娘养的怎么不拿点酒来我们喝?”

    “他就来了,”我说;一个侍役盘子里托了几只杯子和一瓶酒,正穿过台子中间走来。

    我的话使她注意到我。

    “我的可爱的婆家人把我赶出芝加哥。说我败坏了他家——名声。”她咯咯地狞笑起来。“我现在靠国内的汇款生活。”

    香槟来了,斟好了。她一只颤抖的手把杯子举到嘴边。

    “神气十足的小人物见鬼去,”她说。她把酒喝光,看看拉里。“你自已好象没有什么说的,拉里。”

    拉里脸上毫无表情地望着她。自从她来了以后,他的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她,现在很和气地对她一笑。

    “我讲话本来不多,”他说。

    音乐又奏起来。一个人走到我们面前;他个子相当高,而且长得结实;大鹰钩鼻子,刷亮的黑头发,大嘴和多肉的嘴唇。那样子就象个成了反面角色的萨冯纳罗拉[注]。象这里的多数男人一样,他不戴领子,小腰身的上褂扣得很紧,显出一点腰来。

    “来,索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没有空。你难道没有看见我有朋友吗?”

    “jmenfousdetesamis[注]。滚你妈的朋友。来跳舞。”

    他抓着她的胳臂,但是,她挣脱他。

    “fous摸llapiax,espececon[注],”她突然怒气冲冲叫出来。

    “merde[注].”

    “mange[注]。”

    格雷不懂得他们讲些什么,可是,我看出伊莎贝儿完全理解,因为她具有多数正经女子有的那种对猥亵的奇异知识,所以她脸板下来,皱着眉头表示氏恶。那人举起胳臂,张开手———一只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正预备打她耳光,这时格雷从椅子上半抬起身子。

    “allaizvonsong[注],”他用自己的恶劣声调喊。

    那人停下来,恶狠狠看了格雷一眼。

    “当心,可可,”索菲说,狞笑一下。“他会把你打个半死。”

    那人把格雷的高大身材、体重和力气打量一下,悻悻地耸耸肩膀,向我们骂了一句脏话,溜走了。索菲醉意十足地吃吃笑了。在座其余的人都不作声。我重新给她把杯子斟满。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索菲把酒喝光之后问他。

    “暂时。”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谈话总是很吃力的,而且不用说,清醒的人都处在不利地位。

    我们继续谈了几分钟话,谈得既乏味,又尴尬。后来索菲把椅子往后一推。

    “我再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儿去,他就要气疯了。他是个生闷气的浑蛋,可是老天啊,是个好样的。”她摇摇晃晃站起来。“再会,朋友们。来玩嘛。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

    她挤到那些跳舞的人中间,在人群中消失了。我看见伊莎贝儿的高贵容貌上那种冷冰冰的鄙夷表情,几乎要笑出来。我们谁也不讲话。

    “这是个下流地方,”伊莎贝儿突然说。“我们走吧。”

    我付掉我们叫的酒和索菲的香槟酒帐,大家一同离开。大部分人都在舞池里,我们看也不看就出去了。时间已过两点,我觉得应当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肚子饿,所以,我建议上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去吃点东西。车子开出去时我们全都不说话。我坐在格雷旁边指挥他开到那个装璜得很低气的餐馆。阳台上还坐了一些人。

    我们走到里面,叫了火腿蛋和啤酒。伊莎贝儿至少表面上重又镇定了下来;她恭维我认识巴黎的这些比较下流的场所,也许带有一点调侃味儿。

    “是你要去的,”我说。

    “我玩得十分开心。今天晚上痛快极了。”

    “见鬼,”格雷说。“叫人要呕出来。还有索菲。”

    伊莎贝儿无动于衷地耸一下肩膀。

    “你还记得她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当时她的头发还不是红得这样不象话。它原来的颜色是暗赭包。”

    我把往事回忆一下;想起了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蓝得几乎象绿色的眼睛,头微微斜向一边,很逗人;不能算美,但是活泼坦率,杂有腼腆和俏皮,使我觉得很有趣。

    “当然我记得。我喜欢她的名字。我有个姑母就叫索菲。”

    “她嫁了一个叫鲍勃?麦唐纳的男孩子。”

    “人不错,”格雷说。

    “他是我碰见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之一。我永远不懂得他看中索菲的什么地方。

    她是紧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