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存大陆(修)

斗转星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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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存大陆,不知道存在于那一个空间的异世界,这里并没有什么华丽的魔法或什么高先进科技的武器,唯有的就是斗气。而斗气的级别被划分为:斗武,斗士,斗卫,斗师,大斗师,斗宗,斗王,还有传说中的斗圣。

    紫天帝国是天存大陆上最强四大帝国之一,其皇城就是被拥有‘不夜天’之称的紫天城。对于‘紫天帝国’的繁荣,更是从‘不夜天’三个字中显示出来。

    深秋,坐落在‘紫天城’东北面,有一座占地近万平方的大宅,这就是‘紫天帝国’‘第一战神’撒烈的府邸。

    只见战神府门口坐立着的那两只大石狮,高厚铜质大门更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两名目光凌厉的门将,从其饱满的印堂,无形中就给人一种压迫感就可以知道两人都是不低于斗士的强者,能拥有两名斗士来守门口,更显得‘第一战神’府的不凡。

    正午时分,现在这个时间对于‘战神府’来说,应该是众人最忙的时候,可是今天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整个后花院都静悄悄的,无论下人还是婢女们都不知跑得不见踪影。

    此时后院的西侧处,正躺着一个身材壮健,肌肉凸挺的青年,只见他头上流着鲜血,胸前一片焦黑,似乎被某强大物品炸伤般,身上大大小小和伤口更是上百处,看着起伏越来越慢的胸口,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不用多久就会永远沉睡下去。

    可惜他好像不能就这样死去,西侧院外这时响起了吵杂声,似乎有不少人向着这里走来,

    没多久,只闻院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一群人朝着青年走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中年男人,只见他身穿紫袍,袍上绣着一只猛狮,此时他那不怒而威的脸上带着一片愤怒,目光更是凌厉地望着地上的肌肉青年。紧跟着他身后的是一位,身穿锦袍,身材肥胖的,一张嚣张嘴脸的青年,他低着头,像作贼心虚地跟着中年男人后面。

    肥胖青年后面还跟着十几个人,其中有几人是跟守门的斗士是一样服饰,显然他们也属于‘第一战神’府的守卫。

    再接着,还有十几个穿着不一样的人,但是从其衣着来看,显然全都是些非富则贵的人。

    这十多个衣着华丽的人中,走在最前面是一位衣着华丽,略显肥胖的中年男人,他同样满脸怒容。当他来到肌肉青年旁边时,更是愤怒地踢肌肉青年一脚,对着最前方的中年男人怒道:“撒烈,希望你今天能给一个交待我,要不然别怪我霍特曼翻脸!”

    威武中年男人就是‘第一战神’撒烈,他望着那自称霍特曼的中年男人,剑眉略微皱了皱,脸上一片严肃,他低头思忖起来,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站在他旁边的肥胖青年却忍不住抢先出声道:“霍特曼老家伙,乱吼乱叫干什么。妈的,给本少爷睁大眼睛看清楚,现在躺在地上的才得罪你女儿罗琳的凶手——阿九。

    再说,事情都未查清之前,你们就将他打成这样,出气多入气少,谁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想杀人灭口。哼!别以为来个杀人灭口,就胡言乱语怪罪到本少爷身上。……阿九,安心去吧!你跟本少爷十几年,本少爷一定会为你讨个公道!”

    “你……胡说八道!”霍特尔气急败坏的指着肥胖青年,涨红脖子地道:“撒徨,别以为老夫不知道,如果阿九没得你指使,他敢碰我的女儿吗?还有,我女儿是五级斗士,如果你没对我女儿动手脚,会让只会蛮力的阿九能得手?”

    对于撒徨这个纨绔子弟的事迹,在‘紫天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坏事做尽,紫天城的众人更对他恨之入骨。如果他不是有个‘第一战神’的父亲,早就会被人打死在大街上。

    霍特曼更没想过身为紫天帝的财务大臣的他,撒徨也敢将主意打到自己的女儿身上,更令他愤恨的,他叫一名叫阿九的低等奴隶去搞自己的女儿。这简直是耻辱,令他成为贵族之间的笑话。

    撒徨听到对方要将自己咬死,那肯如愿,马上死口否认道:“霍特曼老家伙,别含血喷人,本少爷敢做就敢认。…再者,阿九只是我们府里的一个下人,要是下人干的坏事都关本少爷的事,那本少爷就算岂不是有九条命都不够赔?!”

    对于撒徨抵死不认,霍特曼的脸色更是黑了一圈又一圈,他知道斗嘴斗不过那纨绔小子。既然小的斗不过嘴,那直接找老的,马上转过脸对撒烈说道:“撒烈,冒险工会会长费兰德大人是老夫邀请过来,他可以帮老夫作证,昨天夜里你的儿子撒徨对老夫的女儿罗琳干过什么事。”

    霍特尔刚说完,一位衣着锦服,气度与神韵都不凡的老人,从人群里走出来,向着众人点点头,才说道:“老夫就是冒险工会的会长费兰德。昨夜,本会长去达尔大臣家作客,饭后更聊得甚欢,所以一直除到深夜才离开,在路经达尔大臣女儿的小阁时,忽然听见她女儿在尖叫,闻声,本会长和达尔大臣冲进小阁。谁知,竟看到战神府的人干这种不耻之事。当时,本会长甚为愤怒,更对向那人胸前打出一掌……”

    听到费兰德的话后众人才晃然,才明白原来阿九胸前那一片焦黑的地方是费兰德造成的,由阿九的伤势来看,费兰德明显已收住的力气,能做到如此收放自如,显然其实力已不低于大斗师。

    听到费兰德的话,撒徨笑得更得意,因为话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到那个人是他,甚至还证明他不在场的证据,所以更理直气壮起来,笑道:“霍特尔你是老糊涂了吗?会长大人所以说的是阿九,根本就不是本少爷,就连会长大人都为我作证,你还想说什么来冤枉本少爷!”

    霍特尔脸涨得更红,对于正直的费兰德,他发现真如撒徨所说选择错人,不过,他霍特尔随便说说就能打发的吗?别人就算相信撒徨,他也不会相信。

    “撒烈,你的儿子怎么样你很清楚,再说,我财务大臣府是随便一个下人能进的吗?事后我也询问过守门护卫,他们说你儿子撒徨在中午的时候,曾进过我女儿的房间。虽然才待一会就离开,难道这不就证明是他有意的安排?”

    撒徨马上反驳起来:“霍特尔,别含血喷人!是三皇子有个舞会,我去才为你女儿去送邀请函。阿九,为什么会进入到你女儿的房间,本少爷可一点也不清楚。”

    霍特尔冷哼一声,道:“哼!是送邀请函,还是另有目的,就要问心了!”

    “你……”

    撒徨还想反驳,可是却给撒烈目光一瞪,马上收住要说的话。

    撒烈沉吟一会后说道:“霍特尔,对于你女儿的事,只能说声非常抱歉,事后本将军也调查过这件事,事情发生时,不肖子他正家里,根本不可能接触你的女儿。并不是本将军刻意包庇,从费兰德会长刚才的话里,凶手阿九已被当场抓住,那没可能是撒徨做的。本将军私归私,公归公,谁犯的错就谁负,所以现在本将军阿九交由你亲自处理。”

    说完,更示意旁边的守卫,将快断气的肌肉男阿九送到霍特尔跟前。

    霍特尔整张脸色都沉了下来,从撒烈的语气中,他已知道对方已决定维护自己儿子,不禁冷冷道:“哼!撒烈,现在人都已死,你说什么都行。

    撒烈,你知道为什么能称为‘第一战神’吗?因为全国人民都敬重你是个正直、公正的汉子!既然你现在打算包庇自己儿子,好,好,你等着,老夫一定会将宣扬天下,你这个‘第一战神’,只不过不会虚有其表!”。

    闻言,撒烈皱了一下眉毛,他知道这是霍特尔的激将法,可是名声对于他来说,却比什么都重要,顿时沉声道:“慢着!霍特尔,本将军是从来都不偏私的,既然你不相信,好!…来人,将那诛‘舍生草’带过来!”

    “父亲,将军!……”听到撒烈的话后,众人都不禁大吃一惊。

    开玩笑,舍生草,可以说是另一条命,在大陆上更是有价无市,有很多武者都为了这一诛的‘舍生草’拼到你死我活。可是,没想到撒烈为了清白竟然将一诛这么名贵的物品给一个毫无身份的低等下人阿九用。

    撒烈凌厉的目光向着反对的众人一扫,后者都不禁收住声音。

    霍特尔更是惊讶得张不开口来,他也没想到撒烈竟然会这么狠,用上‘舍生草’,要是撒烈愿意用这诛草来赔礼道歉,他绝对不会再追究下去,但是……显然撒烈不会这么做。

    撒烈望了一眼正在惊讶的霍特曼,冷冷地道:“霍特尔,本将军将阿九治好后,你还可以叫费兰德会长帮忙,他似乎有种秘术,用在人身上后,能说出真实的话语。”

    没等霍特尔的询问,费兰德已点头说道:“是有这样的秘术,既然撒烈将军连‘舍生草’这么名贵的草药都舍得用,本会长就耗费点斗气没什么大问题。”

    没多久,一名守卫将一个精致的锦盒带了过来,撒烈接过锦盒后,略微停顿一下才向地上的阿九走去。

    “啪!”锦盒被打开了,刹那间一道香气从锦盒里飘出来,周围的众人闻到这股香气,立刻精神百倍,可想而知食用后效果有多大。锦盒里被打开后,终于看到传说中‘舍生草’样子,其形似葫芦,一个人手掌般大,样子并没太特别,要是在山上发现,你根本就认不这就是传说中的‘舍生草’。

    “父亲……”撒徨还想劝阻时,却被撒烈一个眼视制止,不太情愿地走到阿九身边,将他的头抬起,帮阿九张开嘴巴。

    撒烈拿起‘舍生草’的那一刻似乎犹豫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将‘舍生草’放进阿九的嘴巴里。

    ‘舍生草’果然是传奇般的草药,只见进口即溶,刚放进阿九的口中就瞬间化为一口绿水流进他肚里。更神奇的就是,在‘舍生草’进口的那一刻,阿九脸上,头上和身上的伤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着。虽然伤口扔在,不过已开始结巴,血也不再流出来。

    阿九体内被费兰德打成重伤的内伤也慢慢恢复,没多久已恢复一半,原本已命悬一线的阿九,奇迹般康复着。

    虽然阿九的命被救回,可是众人根本不知道真实阿九的灵魂在被费兰德打中时已死亡,现在他体内的灵魂却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地球,名字叫林九的灵魂。

    林九已感觉快没法呼吸的时候,原以为就这样死去时,忽然感觉到有一口冰水流进肚里,接着神奇的事情发生,都移位的五脏六腑,正慢慢地恢复起来,原本已失去的意失也慢慢回复,没多久,呼吸也顺畅起来。

    身体虽然还疼痛着,林九不禁缓缓地睁开眼睛,眼前也由一片黑暗慢慢变成灰黑接着灰白,再接着射进眼里的是刺眼的光线。

    (终于将书发出来了!发之前,我在考虑究竟发,还是不发?!发了,我就必须负起将书完全的责任,一个写者应该有的责任,要是不发,或许我能多存点稿,待多了后再发。但是我发现,我是一个很没恒心的人,要是不发,也不知何年何月才写够10万字,在经过几百次,几千次思考后,最后还是选择发了!因为,只有这样,才令我那懒惰的心,有冲刺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