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奴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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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新闻报导,马来西亚光明报的消息,新闻报导的前言如下:

    吉隆坡讯:从小父母离异跟着外婆相依为命的21岁女子,中学毕业后到父亲的公司工作后,日夕相处,与生父渐生情愫,时常写诗形容她与父亲恋爱中的感觉。

    父女后来同居,过着夫妻般生活。女儿前后怀孕3次,但在面对乱伦问题的压力下,她只好堕胎。现在第4度怀孕,她腹中的胎儿已有6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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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丽娜,马来西亚人,从小由外婆抚养长大。

    都是听外婆说的,爸爸为了做生意,常常出门。妈妈受不住寂寞,与别的男人搞上了,给爸爸发现。于是,他们离婚,那一年我才五岁。不久,妈妈改嫁,离开家乡,少有音讯。

    爸爸没有再娶,忙着做他的生意把我交给外婆带大。对我来说,外婆就好象我妈妈一样。爸爸长年住在吉隆坡做生意,我和外婆住在家乡,爸爸偶尔回来看我们,每次都带着个女人。

    照我所知,他身边从不乏女人,但一直都没结婚。我觉得爸爸不要再婚,可能是婚姻失败过。我不知道爸爸恨不恨妈妈,但我知道爸爸他很疼我,不想我有个后母。

    我的生活很简单,我记得常常都问外婆,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她总是说︰很快就回来了,如果我听话的话,他会快一点回来。

    但总是要等很久很久才见到他。我一天一天长大,有一次,爸爸用奇异的眼光盯着我,从头到脚看了再看发了呆。

    他对外婆说,丽娜长得愈来愈像她妈妈。妈妈的印象很模糊,但是我有她的照片。

    拿她的照片看一看,真的,一模一样,只欠了胸口还没有鼓起来升上高中,等爸爸回家依然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爸爸没有固定的时间回来,总是要人等。我只能等。我常问外婆,爸爸会回来吗?她说,她也不知道。不过,你打扮一下,穿得漂亮一点,可能会见到他。果然,他相隔不久就回来。

    我经意的打扮,在他面前走过,他眼睛明亮,追着我的身影。外婆说的应验了,爸爸回来的次数越来越频密,差不多每个周末都见到他,他身边的女人却不见了。

    一直以来,爸爸不和我面对面说话,他好象老师一样高高在上,一脸严肃他对青少年人谈恋爱的事很认真,常常问外婆,丽娜她有没有交男朋友。

    有一天,他单独的和我说话,说,丽娜你长大了,有没有男孩子追求你?我说,还没有。他说,少年人学业为重,不要谈恋爱。他要我答应他,不在求学时期谈恋爱。

    他每次见我都关心有没有男朋友。我明白他重视我的学业。为了这个缘故我一直不敢让男生追求我。

    中学毕业,考大上大学,乡间的工作机会不多。爸爸说,每个礼拜来回看我,舟车劳顿。要把我接去吉隆坡,在他的公司帮点忙,跟他学做生意。

    于是,我提了个行李箱,随父亲去吉隆坡。他常会带女受友回家过夜,不便与我同住,把我安顿在公司的宿舍。我能明白爸爸的处境,换了别的男人早己再婚了,他没有结婚,如果连女人也没有,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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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憧憬着与爸爸常在一起,就是我的快乐。大城市的生活,令我大开眼界我才十六岁,面上稚气未除,学人薄施脂粉,穿上上班服,当爸爸的小秘书,摇身一变,成为个ol。

    我相信我这份工作我做得来,每天换上新装,进入爸爸的办公室,都能惹起他注意。我对爸爸的生意没有太大兴趣,我只对他有兴趣。

    替他办事,让我了解他多了一点,他是个事业为重的人,精明能干,全副精神放在生意之上,生活一点情趣也没有,简直是工作狂。

    我是个怀春少女,感情生活却一片空白,从未谈过恋爱。公司里年轻的男同事不少,可能我是老板的女儿的身份,没有一个敢和我接近。

    在吉隆城的朋友不多,爸爸就是我生活的中心。替他工作的方便,和他朝夕相处,日子久了对他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

    他的业务遍及国内外,常常出门,有时一去就一个多月。他一要出门,我就讨厌,因为我会很寂寞。

    我开始同情妈妈红杏出墙,因为我能代入了她当年空帏寂寞的心情。我不喜悦的心情,竟敢在他面前表露出来。

    我对他说,把我带来吉隆坡,你自己却常常往外跑,把我丢在一旁不理会有什么意思?爸爸做了一件令我意外的事,从国外回来,他叫我进他的办公室,把一件礼物送给我。

    礼物包装得很精致,这是爸爸第一次送礼物给我,拿着它,说了声谢谢,不懂得应否在他面前打开来看。

    他看见我犹疑,告诉我为什么不打开来看看。我深深吸了口气,用颤动的手打开,是一串明亮的珍珠项链。他问:“你喜欢吗?”我点点头。他说:“既然喜欢,何不现在就戴上?”

    他绕到我背后,亲手替我挂在颈子上,扣上扣子。他的手轻轻的搁在我的胳膊上,对我说,很好看啊。

    他温热的鼻息喷在我裸露的颈背上。我的心慌乱如麻,自问做了什么好事,值得这贵重的礼物?发了个脾气就拿到一串颈炼。

    我再说一声谢谢,对他说,我从没收过他的礼物。他说,对不起,我这个做爸爸的没心肝,连一个洋娃娃也没有买过给女儿。

    那天下班,他叫我陪他吃晚饭和消遣,那简直是个恩宠。十六、七岁的乡村姑娘,跟着爸爸到豪华的会所,两个人在一个包厅里,吃一顿烛光晚餐。

    他整个晚上都看着我颈子上亮晶晶的珍珠项练,我不敢深呼吸,害怕他看见我胸前的起伏。那个时刻开始,他就用不同的眼光看我,他打量我的时候,会令我脸红耳赤。

    以后,他依旧常常出门,但每次都买贵重的礼物给我,像首饰、手袋和时装。我和爸爸的关系改变了,觉得他有心讨好我,并且花更多时间在我身上。

    他会推掉一些应酬,和我一起吃晚饭,不过,我敢向他说的都是公司里的事。

    不过,礼物不能叫我满足,愈来愈讨厌他出门,他教我想念他。我爱写诗想念他时,就寄情诗句,把少女的心事写下来。

    他发现我会写诗,想看看。让爸爸看我的诗会教我脸红,因为写的简直就是情诗。

    我诚惶诚恐的把一些从前写的给他看,特别说明当时所怀念人,不是别的男生,是他。爸爸读过了,赞赏一番,他说,不好文学,却欣赏我诗中意境,奖励我多写。

    他和我做了一个交易,他每送我一件礼物,我送他一首诗。于是,每个礼拜我们都交换礼物,我并不缺少灵感,因为我的心神都落在他身上。

    他出门或没空理会我时,我就失魂落魄,心绪不宁。我不晓得他是不是故意的,来测试我的忍耐,剌激我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