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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人”。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爱上他的原因。
初次见他是在一次和家人的吵架之后,我一怒之下冲出家门,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向前走。
很快走到尽头,那里是一片废弃的建筑工地。修了一半的大桥高高矗立在那里,它那平滑的仿佛在某种地震中断裂的截面正对着一道砖头墙,而在那后面有一片长满杂草的空地。
那会儿他就在那里,在离地15米的大桥尽头,侧身倚着刷了红漆的铁栏杆,朝那片没啥特色的废墟长时间眺望。
有多长时间,说长也不算长,起码在我昂头看他,脖子还没酸到直不起来的那段时间里,他站直了,然后从桥上下来了。
确切的说是跳了下来。
我惊呼,还没发出声音嘴就被一只手捂住了,然后有个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叫什么,我又没死。”
很快乐的声音,很清脆,带着点难以形容的风似的放纵,它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让我莫名想起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住的这个城市总是下雨,夹杂着风声在楼宇之间呼啸,在这种天气出门,总会闻到随着风雨一阵一阵扑面而来的土腥味。
于是我很快镇定了,而他也放下了手。
转过头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几步远,轻松一跨跳上块石头,眯着眼睛,用手按住被风刮起的头发。
“今天天气很不错,风很大。”他朝我转过头,像没看见我眼里的疑问,自顾自的笑,一边说。
“我喜欢风。站在高处吹着风,感觉就像在飞,很舒服,很自在。”
我不知道被风吹着会不会有飞的感觉,至少我从没这么觉得,但我想他就算没有风也一定能飞。
否则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从10多米的地方跳下来还能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呢。
这激起了我对他的兴趣。
一个会飞的男人,一个说话像风一样好听的男人,更何况还是个好看的男人,对于我这种正处于思春期最容易陷入奇思妙想的女孩来说无疑是个强烈的诱惑。我和所有同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没怎么谈过恋爱,却在网上看过无数爱情小说,不管是古代的,现代的,奇幻的,科幻的,看来看去万变不离其宗,总是脑补自己会遇到一个和书里描写的男主角一样的强大帅气的男人,然后爱的死去活来。当然了,这其中不免会有一点点增加情趣的小插曲,比如说车祸,比如说绝症,又比如说第三者,可不管是什么,故事的最后总是爱情战胜一切,男女主角们快快乐乐双双把家还,多么美妙。
也许女孩子这种生物,本身就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动物。
发愣的当口男人已经走远了,回过神的时候只剩下他站过的那块石头在风里矗着,然后“啪”的一声,一张旧报纸横着飞过来撞了下,又很快没影了。
神使鬼差的,我也蹦上了那块石头,学着男人的姿势按住自己的头发。
风的确很舒服。
那之后我像着了魔似的天天往那个废弃工地跑,却再也没有看见那个男人。很多时候那里只有我,和风,或许还有那些被风卷着穿梭在钢筋水泥残骸里的垃圾。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一天,然后又是一天。终于在快要期中考的某天,那个平时不见活人踪迹的,我以为会是只属于我的秘密地点,来了个不速之客。
不是那个男人,而是个女孩。
那女孩看上去比我小点,穿着校服,也许是附近中学的学生。那会儿离那道墙不远停着辆自行车,而她就在自行车旁蹲着,手里拿着根树枝在地上不知捅着什么东西,远看过去像只缩成一团的猫。
大概察觉了我的接近,女孩猛回过头,长长的橘色头发乱蓬蓬的遮住半个脸。
她那双又黑又大,仿佛猫一样瞪圆的眼睛让人印象深刻,莫名会让人想起那些古代奇幻故事里,会带来不幸,又高傲洒脱的邪恶的猫。于是我又朝她走了几步,可那当口那女孩却回头了头。
“你在干什么?”我问。
“我养的狗死了。”
“所以你在埋它?”
“是的。”
会想埋了它,你一定很喜欢你的狗吧。我以前养过几只鸭,被邻居家的老猫咬死了,我没埋,随随便便就跟着垃圾一起丢了。你是个好主人。
那狗是我杀的。
女孩的语气很若无其事,这让我不知该说什么。
于是把手背在身后装模作样四处看风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出来的。实在无聊得很,终于忍不住又往她的方向啾了一眼,看到那女孩已经收工搞定,正低头一个劲拍身上的泥土。在她校服袖子挽起的地方露出一截白色的棉布似的东西。
仔细一看是医用绷带。
“你受伤了?”
“啊?”女孩茫然的抬头看我,半天才有点反应过来似的抬起手腕看了下。
“算是吧。”
边说着掏出钥匙打开自行车锁,正要骑的时候突然停下,脚踮在地上问我:“你是不是经常来这个地方。”
我愣了一下,不明白她是怎么知道的。
“恩你怎么知道?”
“永远说的。”
女孩一只手拨着车铃,“他说好几次来的时候看见你在这里晃荡,他不喜欢休息的时候有别人在,所以就到其他地方去了。”
“永远?”
“他是我哥。”
用力拨了下车铃后女孩抬头,用那双黑幽幽圆滚滚的眼睛盯着我:
“也就是你上次看到的那个男人。不过我劝你最好离他远点,那对你有好处。”
我茫然的看着她,而她也回看着我,很专心的样子。
“我并不太喜欢多管闲事。”突然又说。
“是么。”
“恩。”
“那为什么对我说这种话?你是妹妹,为什么要说自己哥哥的坏话?”
“也许是因为,”说这话的时候她侧着头斜睨着我,“心血来潮。”
“就这个?”
“实际上,我从今天开始生病休学了,你知道,一个人如果闲着没事干,很容易做出各种奇怪的事,”
然后说着朝我笑,
“比如来看看你。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总会有女孩迷恋永远,甚至还有象你这样只见过他一次就坚持不懈来这种废弃工地的。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因为这里风很舒服么。”
为什么?
我没有回答她。
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
但有一点那女孩或许没有察觉,当她习惯性的用那双猫一样的眼睛斜脸斜睨着我,习惯性的弯起嘴角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时,那张原本有些邋遢的脸立刻变得生动起来。
那带着挑拨和不屑的表情让我想起一个人。
一个叫“永远”的男人,一个像风一样无拘无束,自由放纵的男人。
那之后没多久气温就急速冷了下来。这座城市的天气总是那么极端,不是酷暑就是严寒,春秋两季通常只维持一两个星期,眨眼就过。
唯一不变的是潮湿,那些雨就像连接着天和地的透明黏稠的胶水,不大,却也不停,每日每夜滴滴答答的在人耳边不断响起,久而久之就刻在了脑子里。于是吃饭也好,睡觉也好,那滴滴答答的雨声似乎总在身边盘旋,不缓不急的入侵,沉淀,最后化成天花板某处将要低落的水滴,又或者是床上发出阵阵霉味的棉被。
就在那种潮湿的像泡在水里的鬼天气里,我又一次见到了那个男人。
那会儿我已经快一个月没去那块废地了,天越来越冷,被西北风顶着脑门吹的感觉很不好受,更重要的是要到期末了,我不得不暂时收心学习来混个还过得去的成绩向父母交差。而那天似乎有些心事,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一双腿不由自主就往那座断裂的桥上走去。
然后就看到了他,在离地10米的半空中。
那是个很怪异的情景,你很难用语言去形容那种感觉。那会儿并没有下雨,而他撑着一把透明的塑料伞蹲在桥尽头,正把一块巧克力蛋糕往嘴里送。
然后像是发现了我,边把最后一口蛋糕塞进嘴里边转过头。
“巧克力。”
“恩?”
“你脸上沾了巧克力。”我指指自己的脸。
“是么。”于是他站起来斜着头看我,嘴角弯起来。
“你帮我舔掉好么。”
我呆住。
我想换了任何年轻姑娘或许都会呆住,尤其在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地点面对这样一个美丽的男人。
所以有那么几秒钟脑子里一片空白,思维都停滞下来,只听见大的惊人的心跳声在耳边轰隆轰隆响,整个人都往外冒热气。
北风大起来,四面八方都是嗖,嗖的狂风呼啸声。越过那个男人的肩膀往后看,能看到铺天盖地的浓密乌云正在这座城市的上空快速流动,然后聚集。
而在那里面似乎有某种黑色的影子在游动。
“傻了么。”
胡思乱想的当口男人突然问,这让我猛的下回过神,抬头看他。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一个男人。
风变得异常大,简直让人有点站不稳,而他却显得很兴奋,一双眼睛乐不可支的弯起来,在即将到来的暴风雨中深吸几口气。
然后转过头,居高临下斜睨着,一根手指凑到我跟前。
“追帅哥,不能光靠毅力。”
边说着边抹了脸上沾着的巧克力,眼睛看着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应该这样。”
那瞬间我整个人都震惊了。
身体像在蒸笼一样热的冒汗,那会儿什么都听不见看不清了,满脑子满眼都在反复重复那一幕:他伸出艳红的舌头,然后轻轻的舔
他的舌头他的舌头他的舌头他的舌头他的舌头。
咚,心脏异常剧烈的振动了下。
也不知怎么想的,突然就拽紧拳头冲他抬起头,甚至都有了点视死如归的悲壮。
“那我该怎么办。”
“什么?”
“错过了这回,接下去还会有其他机会么。”
他突然笑出来,乐的什么似的。
然后就出乎预料的往前走,直到大桥虚无的尽头。那会儿在他身前就是昏暗的天空,浓密的云层背后有某种巨大无比的蛇形的影子若隐若现。
他好像又要飞走了。
脑子里突然蹦出这句话。
于是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就开始向前飞奔,这当口头上啪的一滴水珠,然后好几滴,很快扩展到整片天空,倾盆大雨就这样唰的来临了。
我依然在不停奔跑。
狂风暴雨里,眼里似乎只能看到尽头男人的身影,还有那把白蒙蒙的塑料雨伞,那会儿甚至连前面是悬空的都忘了。
“永”
“永”
“永远!!”
噼!
第一道闪电划亮的时候,我失去了知觉。
再次苏醒已经是一个星期后的事了。那会儿也不知怎么的,很平静就睁开眼,平静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平静看着输液管里的药水慢悠悠的滴落,那种镇定的气势甚至连医生都有些吃惊。
本来还以为你成了植物人,明明什么毛病都检查不出,但就是不醒。
说这话的是父母请的护工阿姨,那是个有些发福的中年女人,很和蔼,也很爱说话。那会儿我才刚醒没多久,医生说还得再住院观察几天,于是闲着没事就边喝汤边和她瞎扯。
据她说我是在离那块废弃空地大半个城市远的医院门口被发现的,当时那儿正乱的不可开交,来来去去都是抬担架的和穿白大褂的,有个人走着走着被绊倒了,然后就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我。
你的运气真好,知道吗,如果你昏倒的地方再靠东面一点,或许你也会成为那里面的一员。
说着指了指电视,而那上面正在公布这次灾难的遇难者名单。
我们这个城市凭空出现了巨大无比的龙卷风,带着强烈的暴风雨席卷大街小巷整整一小时,树木折断房子倒塌不说,更可怕的是好多人被风给卷走,就这样莫名其妙消失了。
而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个废弃空地所在的城市东部,在我见到永远又失去意识之后。
一定是风里面的东西在吃人。
阿姨边说边朝边上看看,这才凑近了压低声音。
我也是听我侄女说的,好像有人用手机录下了当时的画面。那东西能在天上飞,躲在云里面翻腾着才生出了风,那些人看上去是被风卷走的,实际上是被吃掉的。那东西从风眼里伸出嘴,一个不留的把人都吞进肚子啦。
那怎么会突然又没了呢?
天晓得。阿姨站起来,朝我快滴光的盐水瓶里看了一眼。也许也是被吃了呢,这世道,光用脑子已经想不清啦。
我沉默。
虽然我不知道那龙卷风最后是不是被吃掉了,但我想或许世界上真的有所谓的“怪物”。
因为在我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我的的确确看到了,在呼啸的狂风暴雨中,有双不属于人类的巨大无比的眼睛从乌云的缝隙中露出来,静静的看着我。
然后就过去了很多年。
有句成语怎么说来着,白云苍狗,是说这世间的事情总是变化莫测出人意料,我想这些年来这个城市发生的变故加起来或许比这个成语形容的更加夸张。
那场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暴风雨吃掉了很多人,也彻底毁了那块废地。当我出了院没顾得上回家第一时间就跑到那里时,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树没有砖头墙甚至连那座悬在半空中的只造了一半的大桥也没了,那会儿在我前面的只剩下堆得高高的废墟和残骸。那天我一个人在那里站着,没有其他人,只有满耳的风声,那些灰尘和旧报纸们在我周围随波逐流,依旧唱着快乐的歌。
原本以为会象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大受打击,郁郁寡欢,但实践证明一个人的承受能力通常比他自己预料的强的多。我甚至没为此流一滴眼泪,只是那么安静的站了一个晚上,然后安静的转身,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
第二天又是新的太阳,谁说不是呢。
只是然后。
然后时间就突然变快了。
时不待我,这句话不管对人或对一个城市来说都是那么贴切。这个社会从不会给人太多时间去沉溺在某种情绪里,因为还有太多的事情等着你去做,老师,学校,家长,他们早早就为你定好了未来几年的生活路径,而你只需要象老黄牛一样勤勤恳恳往前走就行,走偏了或者走慢了,就会遭到他们无权的鞭打。
就像这个城市,昨天还沉浸在悲伤的气氛中,隔天立刻又拿起公文包赶早上的公交车,感情总停留不了太长时间。
那之后我就像所有人一样,期末考,高考,上大学,恋爱,分手,又恋爱,又分手,等着毕业然后工作。时间是最好的清洁工,不管多么深刻的记忆在它的冲刷下终究会日渐苍白,最后只剩下某种片段,某个侧影。
又是一年冬天,将近圣诞的晚上街上很热闹,那会儿我正在为某件事烦恼,于是一个人插着口袋边想边慢慢走。
恰好碰上电影院散场,涌出来的人流把整条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人多不说,有几个女孩大概是兴奋过头了,说笑着就在大马路上打闹起来,然后“呯”的下,其中一个和自行车撞了。
因为刚好在眼前,就上去顺手扶了一把。
哎哟,痛。
那是个眉毛拔得细细的漂亮女孩,说这话时她几乎把所有重量都压在我身上,眉毛整个纠结起来。
大概是崴到脚了,你看都肿了。
和她一起的女孩蹲在地上抬起头,两人对望一阵,眉毛小姐突然露出一副伤心欲绝的表情。
这下去不了了,白打扮了。
好不容易拿到的票子。
给她吧,别浪费。
四只涂着浓重眼线的眼睛突然一齐看着我,然后递过来张明信片似的东西。
很薄又很硬的一张纸,黑色,上面没什么太花俏的图案,只印着几个手写的银色大字。
“rn,1224,晚8点凌晨5点,欢迎光临”
直到那两个女孩走远了脑子里还是恍恍惚惚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接过来了。
也许是因为最后她们脸上暧昧的笑,又或许是因为眉毛小姐低胸皮草的另类打扮,有好一会儿我的目光都没离开她那丰满的不停起伏的胸部。
胸部以上。
那是条很精致的皮制项圈,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并不那么宽,所以我一眼就看见从它下面露出的带点暗绿色的医用绷带。
少女病。
我们这个城市曾经爆发过一场很严重的传染病,就在那场龙卷风发生的隔年。那是种很奇怪的病,得这种病的都是些年轻女孩,得病以后整个人皮肤就会开始腐烂,化脓,因此医生不得不用绷带把她们像木乃伊一样包扎起来,否则那些五颜六色的脓液就会沾的到处都是。
而在那段时间你在街上是看不见绑绷带的女孩的。
因为那种病不但会摧毁一个人的身体,更可怕的是会让人性情大变,再温柔胆小的人也会变得凶残易怒甚至会有攻击性,所以要么把她们关在医院,要么关在家里,吃着只能安慰心理的药片等死。
就因为是那么一种残酷又怪异的病,所以即使已经平息了好几年,每回看到绷带还是会冷不丁的心头一跳。但这次有些不同,心跳的同时好象还隐约回想起点什么。
很模糊的景象,似乎在很久的曾经也有过这么一个女孩,头发蓬乱着,安静的蹲在那里,一下一下挖着死去狗狗的坟墓。
突然间感觉像被雷劈了一样。
抓起卡片死盯着看,呆了足足好几分钟,脑子里一片空白。
rn。
永远。
rn听起来象某个酒吧或者咖啡馆的名字,事实上它也确实处于一个很繁华的地段,寸土寸金到让人无法想象居然会有人浪费大把钞票在这里建造工厂。幸好这地方现在已经被转手了,因为我想不会有哪家工厂会在大门口挂个霓虹灯当招牌,尤其是这东西的炫丽耀眼程度几乎赶得上城里最红的夜总会。
rn是这间转手厂房的名字,也是那卡片上写的派对地点。
到那儿快要接近午夜,大老远就听见很喧哗的音乐,合着立体声音响那种特有的彭彭彭的节奏声,偶尔还会有几声兴奋的尖叫,卷在股热浪里一吹过来,磕了药似的热闹。
心里没由来一阵激动,赶紧跑过去。
却在离大门还有十几米远的地方站住,纵然冰冷空气中依旧充斥着那些嘈杂的声音,但眼前的景象让我没法再迈开步子。
到处都是电视机。
各种各样的型号,大的小的新的老的,所有你想象到或者想象不到的样子的电视机都被随随便便堆砌着,堆成小山似的一座,而每个屏幕上无一例外都闪着电视机没信号时那种白花花的荧光,刚才那股震耳欲聋的声音就是这些电视机发出来的。这会儿走近了听感觉更是逼真,就像真的有人在耳边大声说笑似的,恍惚有种被幽灵包围的错觉。
而眼角霎那间就真的看见了一个影子。
就在我无意识转向某个屏幕时,有个高瘦的身影一闪而过。因此地上也瞬间暗了一道影子,而这道影子并没有随荧幕的恢复而消失,反而跟活的似的沿着地面不断延伸扩展,最后和工厂大门的影子连在了一起。
这同时“吱嘎”一声,门被推开了,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很帅的男人。个子很挺拔,穿的也很时髦,一头挑染的五颜六色的头发乱蓬蓬盖住额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手指,手指修长漂亮的男人并不少见,但修长漂亮又涂着镶水钻的黑指甲油的男人却绝对算得上异类。
那会儿那几根另类的手指正夹着一根烟,男人把它凑近嘴边吸了一口,然后才在喷出的烟雾中注意到我。
或者说我手里的黑色卡片。
“你来晚了,今晚的派对已经结束了。”
“不是到凌晨5点么。”
他笑起来。
“第二场是到五点,小姐,但那不适合你。我建议你去别的地方玩,或者回家睡觉。”
语气很亲切,态度却很坚决,这多少让我有点不爽。但又不甘心就这么回去,于是干脆当作没听见。
“对不起想找个人。”
“谁?”
“叫永远,是个男人”
“没这么个人。”
没等我把话说完他就否定了,快的让人心里窝火。于是发泄一样低头往地上踹了一脚,第二脚还没下去却听见男人噗的声嗤笑。
“叫永远的倒是有一个,不过你知道,我们这里没有人。”
迅速抬起头,那当口他斜靠在大门台阶的铁栏杆上,很明亮一双眼睛从刘海底下看着我。
“没有人,有非人。”
男人吹了声口哨。
“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还来,你胆子很大。”
“我只想见永远。”
“啧,坚决。老实说我还挺中意这点的。”
“那现在可以进去了吗?”
男人笑着把身体往旁边挪了挪好让我从半开的门口过去,擦肩而过时他的话带着股烟草味儿一起传过来,“有勇气固然是好,但有些人有些地方不是光靠理想就能进退自如,适当低调点也不坏,你说是么。”
白雾似的烟让我一阵咳嗽。
“抽烟不好。”
“也是”,他笑,“是该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