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新生!

辰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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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其实郑盈盈这孩子的确是不错,和我这徒弟倒也挺般配的,不过人家现在是崂山的弟子,咱们这要是……”

    “你看看,陶师傅都说行了,就一定没问题的,儿啊,你得好好的对待人家”。

    我不知道我妈啥时候听话只听半截了,当然,也可能是她选择性的忽略了后半句,不过,我却是看见了我师父那颇为无奈的神色,摇摇头,对我妈说道:“这年轻人的事儿,咱们也别瞎操心了,你和老刘注意注意身体,少管这孩子的事儿,他知道怎么做”。

    师父难得的给我解了一次围,不过我妈却是没有要放过我的架势,又和我师父打听起了郑盈盈的一些事情。

    我师父是一个头两个大,本来他就在琢磨怎么让我康复的快一些,茅山之上又有不少的事情等着处理,如今我妈又在说我的终身大事,搞得我师父都只能打太极,应付我妈。

    不过老实说,郑盈盈真的挺不错的,除了我妈之外,就她照顾我的时间最多,只是这两个月来的频率确是比以前少了一些。

    我在这病床之上躺了一年,对外界的情况是浑然不知,或许是我命苦吧,原本还想着去找凤凰来修复我灵台的裂缝,没想到又给弄来躺下了。

    对了,灵台裂缝。

    我脑中忽然划过一道闪电,灵台的那道裂缝,好像已经不见了。

    这只是一种很轻微的感觉,我也不敢用道念去感受,这聚灵钉的效果应该和镇灵钉相似,将灵魂力也一同聚集了起来,我要是强行冲破这层桎梏,其他的问题倒是不会有什么,只要我能忍受下那五根聚灵钉所在位置的剧痛。

    这五根聚灵钉根根扎的都是大穴,牵一发动全身,到时候我恐怕得多在医院里在待一段时间。

    ……

    “恭喜,你可以出院了”。

    五月,一个平凡的早晨,对我来说却像是荣获了新生一般。

    我在病床上面足足躺了十三个月,在轮椅上面坐了一月,练习走路活动关节花了一月,在这个医院里面,足足的待了十五个月,接近一年半的时间。

    我想出去,我很想出去,我非常想出去。

    人在一个地方待的久了,都想要出去看看,更何况是在这么一件小房间里面,这么一个医院之中,每天就见到的,都是那三十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当然,在这期间,我也见到了两三位大人物,偶尔也会有我们部门的最高层前来视察,可是,总归来说,这种生活还是十分枯燥且乏味的。

    有句话叫做深情不及久伴,许是之前经常见到她吧,当然,也可能是我妈的每天叨叨,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听起来怪别扭的),都期望着,或者说在等待着门口出现的一个身影,更多的时候,她会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衣服,然后带着一些水果,鸡汤之类的东西。

    那次的天降横祸,倒是真的改变了郑盈盈这个富家大小姐,让他从一个连饭都不会做的公主,变成了一个能吃苦,习道的修者,而她每次来,都会给我带来一些外面的消息,大部分都是关于修者和部门的,也有一小部分是关于一些个人朋友的,比如胖墩。

    听郑盈盈说,胖墩现在已经一家分店的店长了,胖墩很好学,从一开始的什么都不会,到现在的只要看一眼,摸上一下,便知道珠宝玉石的真假,不过有些可惜的是,因为胖墩大量,长时间的读有关方面的资料,眼睛近视的厉害,都戴上眼镜了。

    胖墩好学和升迁我倒是不意外,毕竟我们都是一个村里的,算是从小玩到大,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一般都会选择留在外面,当年胖墩和我一起到成都之时,我见他看那些灯光大楼的眼神就明白了,他想留在城里,也想出人头地,而我和郑老板的关系在那里,自然也会特殊照顾一些,只要胖墩在工作方面稍微过得去,升职是肯定的。

    不过,我有些不敢想胖墩戴副眼镜的样子,他带个眼镜会是什么样

    一个大腹便便,头发梳的锃光瓦亮,叼着一根雪茄,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的人出现在了我的脑中,简直就是一个暴发户,土大款的形象。

    想着就觉得好笑,一定要问问胖墩在那,我得亲自去瞧瞧这小子。

    不过,这些都是半年前郑盈盈告诉我的了,这两个月,她基本上一个月只来一回了,而且我看她的神色也不是很好,像是有什么心事,更有一次,我见她的眼眶明显有些发红,然而当我问起的时候,她却总是不肯说,我不是傻子,也知道她有事瞒着我。

    幸好我妈在我能够下床的时候就已经会老家去了,不然要是他见到郑盈盈的这种情况,一定会以为我两出了什么事,又去和人家做思想工作之类的,想着就头疼。

    我妈在这个地方待了一年多,已经是极限了,我妈作为一个普通人,能接触到这种地方,都是违背部门规则的了,虽然她从这里出去后一点也不会记得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她所知道的,只是我在北京的一家知名医院里面养伤而已。

    ……

    “来来来,终于出来了,咱们可是好几年没见面了,原本还想着去年上茅山找你,可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好不容易得到了消息,又在咱们都进不去的地方,什么都不说了,来,喝酒”。

    雷罡给我倒上了一碗苗家的米酒,率先一口就喝了下去。

    “嗯,我也干了”。

    韦先端起碗,一口就喝了个底朝天。

    他们盛情难却,而且也的确是过命的交情了,也不和他们客气,端起碗来一口将酒喝了下去。

    这米酒的度数也不高,发酵出来酸酸甜甜的,挺好喝。

    和雷罡与韦先坐在凤凰古城的一间吊脚楼上边,看着外面的山水,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还是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真好。

    韦先朝着门口张望了两眼,道:“哎,天宇怎么还不回来,他要再不来,咱们可就把东西都给吃光了,让他舔盘子了,哈哈哈”。

    雷罡也是大笑:“哈哈,对,让他去看美女不带上咱们”。

    我感觉有些无语了,看来那句俗话说的还真不错:跟好人学好人,跟着端公跳大神。

    人韦先原本挺淳朴的一个苗族汉子,结果和雷罡一起干了两年的工作,也变得和雷罡一样话多不着调了。

    不过我也的确饿了,说不等了,先吃着。

    从医院里面出来,我是直奔着这湘西来的,主要是师兄和雷罡他们在这边,师兄比我早出来半年多,倒是去玩了不少的地方,我自然也眼馋啊,想着出来之后一定要走遍名山大川,好好的玩玩,把这一年多浪费的时间都给找回来。

    在湘西玩了一个多星期,又和师兄踏上了去西藏的火车。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或许没有什么能够比这句诗词更能概括我现在的心情了,看着火车外边飞驰而过的的景物,我的心也跟着飞了出去。

    这次受的伤对我来说,可谓是福祸相依,我丧失了一年多的行动能力,道术也下滑了一大截,不过,灵台却因为那滴凤元而得到了修复,最为可喜的是,魔尊的那缕残魂,已经彻底的从我身体里面清除出去了。

    这无异于是排除了一颗定时炸弹。

    西藏,一个神秘的地域,说起西藏,大家第一想到的,可能是纯净而湛蓝的天空,也可能是雄奇壮美的神山雪湖,淳朴而彪悍的民风民俗。

    或许也有人会想到布达拉宫,大昭寺,那神秘而虔诚的宗教信仰以及曼妙生花的异域风情。

    而西藏这个地方,在人们的观念里,是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或许坐火车到达之后,身体会有些劳顿,但是心灵,却能得到放飞。

    我们选择西藏,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藏地之中,是当今世上仅存的灵气最为浓郁之地,这种灵气,和我们道家的洞天福地有所不同。

    我道教洞天福地之中的灵力是最为原始自然的灵气,这种灵气会越来越少,而一旦用了,也极难在恢复,目前的那些灵气,都是上古洪荒年代所遗留下来的,以人力不可为之。<ig src=&039;/iage/4255/5636549webp&039; width=&039;9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