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喻恒的自述:停留在原地

千涤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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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初晨走后,我染上了两个很不好的习惯。一个是抽烟,一个是失眠。

    以前我也抽烟,可只是偶尔。有时候心血来潮抽一根,隔很长时间才会再抽。但现在,我一天的烟蒂抵得上之前几年的总和。

    这样不好,我当然知道这样不好,我要是能控制得了自己,那可真是能耐了。

    她刚走的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能梦到她。

    有时候梦见和她在床上温柔地缠绵,她在我的耳边像猫似的喘息着。有时候又梦见我近乎粗暴地吻她,扣着她的下巴恶狠狠地问:“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可是没等她回答,我就醒了。

    每次都是这样。醒来的时间卡得太准,我想听见她在梦里的答案都不行。

    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我一根接一根抽烟,直到天明。

    我想我已经够无情了,没想到竟然碰到了一个比我更绝情的女人。林初晨,她生来就是克我的。

    晚上去喻宅吃饭,喻天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挥舞着白嫩嫩的像莲藕一样的手臂,看得乐呵呵。

    羡慕。我的快乐要是能和他一样来得这么容易就好了。

    吃饭的时候,他在饭桌上奶声奶气地讲着动画片里的情节。喻晓澄真给他面子,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还不时惊叹着。

    我冷眼看着他们,漫不经心地往嘴里夹菜。

    “为什么我不会魔法呢?”喻天宸问。

    “天宸要是也会魔法就好了,为什么天辰不会呢?”他挠着自己的小脑袋。

    呵,我说什么来着,动画片真是教坏小孩子。活在梦里可不好,总有人得教他面对现实。

    “那都是假的。”我说。

    “什么是假的?”天宸眨巴着小葡萄眼问。

    “魔法,是假的,根本不存在那种东西。都是一些”我的话被他的哭声打断了。

    我还想说,都是一些无聊的人,为了赚钱,才杜撰的虚假的东西。

    喻天宸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伴随着小孩子独有的哭腔。喻晓澄一边哄他,一边狠狠地瞪着我。

    难道我说错了吗,我说的全是事实啊。我表示我很委屈。

    “初晨姐姐不是这么说的。”他哭得一抽一抽,居然还拿林初晨来反驳我。

    “初晨姐姐说,天宸不会魔法,代表天宸会其他的东西,天宸会比魔法更厉害的东西。喻恒叔叔骗人,喻恒叔叔是骗子!”他哭声嘹亮,吵得我头疼。

    林初晨这个女人,明明离开了,却还是无时无刻,无孔不入地渗透进我的生活里。真烦。

    我饭也吃不下了,放了筷子上楼。

    听见身后喻晓澄还在柔声安抚着:“喻恒叔叔说胡话呢,我们天宸别当真。”

    好吧。他们开心就好。我只能这么想。

    我需要处理很多遗留下来的问题。比如,本来我准备在林初晨二十岁生日那天和她结婚。于是特地订好了餐厅,以及买了9999朵玫瑰,让人在锦江国际的客厅摆成心形。

    可是,她却在十九岁的尾巴上仓促地与我分离。

    那段时间,我忙得头昏脑涨。她一走,我变得更加六神无主。长期处于缺氧状态的大脑只指使我将订好的餐厅退掉,却忘记了早已买好的玫瑰花。

    于是,在12月27号晚上,我一身疲倦地回到锦江国际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的场景客厅里灯光柔和,一朵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摆成了大大的心形,那魅惑的红色和迷醉的芳香,让我一阵恍惚。

    她回来了?

    我连鞋也没换,急匆匆走进屋子里,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寻找那个想念已久的身影。

    “林初晨。初晨。”我喊她的名字,却没有人回应。

    等我找了一圈,失魂落魄地重新回到客厅时,突然想起,这些玫瑰,是我自己订的。

    我真是蠢。真是蠢到一种境界了。我扶着额摇摇头,笑我自己。

    我要被她逼疯了,如果她再不回来,我真不敢保证我会不会彻底疯掉。

    我好像一个溺水的人,拉住她的手回到岸边,她却一个转身,将我毫不留情地重新推进水里。这种感觉,真是难受至极。

    还记得第一次和她见面的前一晚,我梦见梁老师。我对他说,老师,我又失去了一样东西。

    那时候我还没有和她见面,不认识她,也不了解她。我以为我的婚姻,会和所有强迫我做的事一样,我将厌恶,却又无可奈何地承受着。

    梁老师在梦里意味深长地反问我:你怎么知道是失去,而不是得到呢?

    事实证明,我确实是“得到”了。可是得到过后再失去的滋味,是更加撕心裂肺的痛苦。就好比吃过甜的再吃苦的,会觉得格外苦些。我宁愿从没得到过。

    遇见她之前,我是一具骷髅,没有血肉没有心,长辈让我做什么,我白骨森森的躯壳便做什么。遇见她之后,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一夜之前全回到了我身上。她走以后,我又变成了行尸走肉,有着人的外形,却丧失了生动的灵魂。

    她是唯一。是唯一懂我的人,是唯一能拯救我这一生的孤独的人,是唯一让我觉得我是正常的人。

    我没有办法忘记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忘记,代表着我不仅要彻底遗忘她对我的伤害,同时也要遗忘我和她之间曾经有过的幸福时光。忘掉了曾经的幸福,我的生活就真的不再有快乐可言了。

    所以,我一边忍受着剜心的疼痛,一边沉浸在过去的美好里,病态地享受着这矛盾的感觉带给我的双重折磨,像个精神病患者一样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着。

    她真是残忍。造就了我满身的伤痕,然后潇洒地远走异国他乡。

    我仍然停留在原地。每天上班,下班,开会,应酬。做着与原来一样的事,心境却与原来截然不同。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五年,十年,或者,永远都不会回来,我不敢想。如果她不回来,我要怎么办才好。

    没有她,我也能活下去。只是这种活法,和死亡并无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