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吴若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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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幸福遥不可及,但不妨以“学无止境”来自我勉励

    “爱情,真的会变成这么无趣?”她又不解地问。

    “爱情本身一直很有趣,惟有男人会变得很无趣。”情场老手停顿一下“一旦你觉得相处时,已经没有新鲜话题,表示该换个男人,试试新的手气。”

    “天啊!”听到这里,她自己都想撞墙“难道,幸福如此遥不可及?”

    “并非幸福遥不可及,也不是说身边的男人一定得换来换去。”情场老手轻声叹了一口气“唉,你姑且把‘学无止境’四个字拿来自我勉励。性爱技巧学不完,男人的胃口也是填不满的,别以为给他‘allyoucaneat!’他就会乖乖配合你。记得:量入为出,让他吃个八分饱;忽冷忽热,令他搞不清爱情走到哪一季。”

    “能够拥有爱情吗?我愈来愈怀疑自己!”她感到一阵心虚。

    情场老手看她可怜,将话题继续:“要留住一个男人,真的很不容易;如果真的调教不来,还是得忍痛放弃。为了不值得的男人,让皱纹在脸上刻划伤心的痕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不智之举。”

    “听完你的建议,我宁愿自己只有爱情、没有性关系,永远是个处女!”

    情场老手冷笑:“哪个男人会要你,除非他的弟弟没能力。”说完之后,提起lv,扬长而去。

    男女的性爱观若存在太大差异,对幸福的憧憬有很大的撞击

    那天下午,我和朋友约在joycecafé,不小心听到恶女和处女的对话,心里又惊又喜。

    惊的是:竟然有这种恶女,三言两语就拿解剖刀把男人肢解得不留余地,像哲学家对人生的分析。喜的是:世间还有如此纯情的处女,坚守爱情的堡垒,渴望幸福无懈可击。

    偏偏,男人真是个坏东西既喜欢恶女的成熟,也钟爱处女的清纯。要求女人同时兼具这两种特质,又无异于缘木求鱼。

    所以,从古至今,男人和女人,都还在寻寻觅觅。

    留住幸福的光芒

    试着理出爱情的头绪,知道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毋须羡慕别人、怀疑自己。

    她主动提出分手,态度坚决到令他不得不怀疑她早已经有了新欢——

    爱的路上,有红绿灯。

    偶尔碰到黄灯时,要学会感谢,

    它在红灯与绿灯交替之际出现,

    提醒我们放松油门、踩住刹车,让心情换档。

    去邮局领挂号信的同时,他骂了一句粗话。

    虽然受过高等教育,是一个拥有硕士学位的男人,而且还在十分尊重人性并重视教育训练的外商公司,工作了超过五年的时间,他还是没有能够得到足以应付此刻愤怒的修养——他在一个星期之内,连续接到三张闯红灯的罚单。

    回到车上的他,牢牢把自己绑进驾驶座,还不时研究着那三张记录罪状的相片。他真的想不起来,究竟是在什么状况下闯了红灯,真的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记不起来当时闯红灯的状况,不是因为他健忘,也不是因为他故意耍赖,而是他开车开得太顺,顺到忘了黄灯的存在。

    黄灯对他而言,只是绿灯的延长而已。每到一个路口,只要亮的不是红灯,他总是很顺畅地越过斑马线前的暂时等待线。那三张照片,都是在黄灯快要变成红灯时闯过去被拍下来的。对他而言,并非蓄意闯了红灯,而是红灯没有跟他配合好而已。

    热心帮忙凑合,不见得会被感激

    三天之后的下午,我正要出门冲洗照片,五楼的朱先生兴冲冲地快步奔跑,嘴里喊着:“猛男,猛男,我看见猛男了。”

    首先发现猛男踪影的他,急着帮住在一楼的她把绰号叫做“猛男”的小狗抓回来。

    一路上迎面而来的,正是一所高职放学的学生,其中几位个头很壮的男同学,听见“猛男,猛男,我看见猛男了”都误以为朱先生叫的是他们,频频回头,直到看见一位中年秃头的男人,拼了老命抓回一只小狗,才啼笑皆非地哄闹而去。

    朱先生以做股票为业,整个下午没事干,抱着小狗,坐在她家门口,等失主回来认领。

    她下班后,开着march闯进巷弄中,忙着找停车位。朱先生兴奋地对着粉红色的车子大叫:“你看,我帮你找到猛男了。”

    “猛男”看见车子里探出一头棕黄色的卷发,仿佛认出是它的主人,激动地哀嚎不已,无法自制地要挣脱朱先生的手掌,往粉红色的小march扑过去。

    幸好,朱先生因为担心“猛男”再度跑掉,用力紧紧抓着它,才没有在最关键的时刻酿成乐极生悲的意外。

    虽然失而复得,变调的感情已经不值得留恋

    该来的悲剧,还是得来。

    停好车子的她倒真的是沉得住气,一步一步走近自己的家园,冷冷地看着朱先生掌握中的“猛男”即便和它四目交接时,看见它潮湿的眼眶,依然能够铁了心地说:“朱先生,你弄错了!它不是我家的猛男。”

    “不是猛男?”朱先生看见她的态度那么坚持,自己的信念就开始动摇了“哇?我真的搞错啦?是啊,我也觉得好像不是,又好像是猛男,不会变得这么脏嘛!也不会得这种皮肤病嘛!”

    “呃,是啊,我们家猛男很爱干净,它不是猛男。”

    决定六亲不认的她“哐”一声进门,把铁门重重地甩了关上。

    猛男地趴在铁门的缝隙间,低声哀嚎,不肯离去。从那一刻开始“猛男”就成了邻里巷弄中的流浪狗。它的主人坚持不肯认它,倒是几位邻居不忍心看它饿死,轮流拿东西喂它。

    每天晚上倒垃圾的时候“猛男”还是会追着她的脚步,跟到巷口的垃圾车。只不过她不再叫唤“猛男,别乱跑!”、“猛男,回来!”;而是憎恶地低声喊着:“别过来!”、“走开!”

    用情最深的女人,有最绝对的洁癖,容不得背叛的感情。或者,她总在对方背叛前,千方百计甩掉这份感情,再回头也绝对不要!

    在女人眼中,不知洁身自好的男人,比流浪狗都不如。男人,可得小心自爱啊!

    留住幸福的光芒

    洁身自爱,是赢得信赖与尊重的不二法门;

    自由,专属于懂得自律的人。

    你再这么色迷迷地看我的身材,我立刻就会翻脸!——

    与其说是因为男人的智商太低,

    不如承认男人的自尊心太强,无法面对被否决的事实。

    女人学会很勇敢地直接说“不!”的同时,

    男人也要进步到学会微笑地接受对方的拒绝。

    男人,是一种很难拒绝的动物。这是她对异性惟一的刻板印象。

    所谓的“很难拒绝”包括两种意义。一、是男人很难接受“被女人拒绝”的事实;二、是女人很难拒绝男人。

    从学校毕业之前,有一位自称已经暗恋她四年的男同学,表示他鼓起了生平最大的勇气大胆向她求爱,受宠若惊的她,一下子真的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呆滞了大约有三分钟,难以取舍。

    取之不易,因为他百分之百不是她想要的型;舍之也难,因为对方条件并不太差。如果不苛求的话,他应该会是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将来也可能是认真负责的好丈夫。可是,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十分要求完美、不肯轻易妥协的个性,不适合这样蒙着眼睛耗下去。

    犹豫了很久,心一横必须当机立断的那一刻,她决定很有风度地行使否决权,却带着微笑,客客气气地说:“我害怕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好,可能配不上你。”

    他说:“你不要客气啦!人都没有完美,我也有我的缺点。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于是,当天她跟他看了电影、吃了饭,还约了几次会。尽管,每次过程中都不舒服得几乎令她反胃,她还是勉强配合。

    直到交往几个月,最后实在伪装不下去了,她才委屈地说:“我们真的不适合。”

    他气得大叫:“为什么你不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