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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恐龙!
对,没错,我真的是恐龙!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的确确是恐龙。
这本小说的问世,更是证明了这点。
呜呜呜悲泣中请稍后
哎唷!谁拿问号丢我?
讨厌,得赶紧去跟小标借壳来挡一下才行。
小标是谁?她就是本书的女主角,我几乎是依照她的型来写的。因为她的失恋,才让我有灵感完成这本小说。不过,那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事
好咩,好咩,所以我刚刚不是说了,我是恐龙,神经传导超慢的。
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来消化她的失恋,然后才孕育出灵感开始创作。
其实她的故事并不稀奇,不过是一个傻女孩为了想结婚,特地离乡背井请调到台北工作,却意外发现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结婚,暗地里还在追求另一个女人。
她怨、她恨,却还是不惜抛弃自尊求他回来。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坚决弃她于不顾,让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忍受情伤,一方面要适应新环境,差点就这么崩溃。
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愿意回家寻求慰藉。
原因?因为她不想成为教材本,不想看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一边同情她,一边跟朋友、小孩说教要以她为警惕。
我想那时候她一定过得很辛苦,也庆幸她终于走过来。
只不过,满脑子爱幻想的我,竟然暗地里在猜想,会不会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为了逼她离开所以不得不想出这个馊主意?
小说里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还是学妹的找来演戏,宁愿女主角心碎,也不愿让她面对爱人的死亡。
说老实话,这种作法真的很蠢!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样,王子的决定着实让人捏把冷汗。万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龄八十的阿婆,他要怎么办?娶她吗?
所以,我决定写一个不相信童话的女主角,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嬅”然后,在“童话”的歌声当中,我终于完成这本小说。
啪啪我说完了,谢谢大
哎呦谁又拿问号丢我?
啥米?我长得像不像恐龙?
废话,当然不像喽!
那个谁啊,竟敢用怀疑的眼光看我?
人家可是定期会去护理肌肤,随时保持漂漂美美的,常会有人错猜我的年龄呢!(哦呵呵呵呵)
就酱啦!下次再说。(别怀疑,我说有下次,就一定有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