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游受骗受辱记

DENGLIN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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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十月底,本人终于踏上了向往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土地。

    本人这等小民要到香港,公款消费自然没有份,唯一的途径就是自掏腰包打着旅游的旗号。本人和老婆大人参加的是所谓精英团,本人固然算不得精英,是冲着所谓精英团不强制购物的幌子去的。

    但有五件事情令本人至今耿耿于怀。

    一、到瑞钻国际珠宝城的路上,香港导游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

    猴子对上帝说:我要做人。上帝说:你要做人很好啊,但是你看人都没有毛,你要做人的话,就要把毛拔掉。猴子说:拔毛好痛啊,我不想拔毛。上帝说:你一毛不拔,怎么做人呢?!

    当时车上有十几个人,都一言不发。本人实在忍无可忍,当即严词要求香港导游道歉,否则马上到旅游议会投诉她。看到本人拍案而起,车上多数人随即附和。香港导游颇适时务,一边打太极,一边道歉。

    二、维多利亚港夜游不在旅游合同的范围之内,行程伊始内地导游就开始鼓吹维多利亚港夜景是多么迷人,到了香港本地导游又加油添醋,巧舌如簧,说得整个旅游团都屁颠屁颠去看了夜景,掏了腰包之后皆曰不虚此行。接下来坐豪华游轮到公海,晚上出发,又沿着维多利亚港走了一遭,才知道此前的夜游纯属多余。

    三、离开香港到澳门的早上,换了导游,导游一路上推销他们的狗屁紫荆花模型。按照导游小姐的说法,如果买了她的模型,就可以升官发财,事事如意;如果不买她的模型,就要生疮害病,遭受无妄之灾。你可以不保佑我们,但是绝不能咒骂我们,本人再次拍案而起,这回应者寥寥,导游也未主动道歉。

    四、老婆大人在瑞钻国际珠宝城买戒指一枚,珠宝城保证180天内无理由退货。回到成都发现居然断了,火速与旅行社联系,旅行社要求送到他们的办公地点。老婆大人奉命送到指定地点,要求旅行社代为换货或退货。旅行社收了戒指却不肯打收条,再三交涉总算作了些让步,收条可以打,但决不注明产品有质量问题。我们怀着对香港法制的无限信任,把戒指交给了他们。时间一天天过去,香港方面音信全无。我们再三催促,十几天后,珠宝城终于打来电话,声称戒指收到了,但要我们提供产品缺陷方面的证据。东西已经到了他们手里,我们到哪里去找证据呢?要求他们把戒指原物寄回,他们断然回绝,只同意修好后寄回来。我们好生郁闷,遂要求退货。珠宝城同意退货,但必须扣除5 %刷卡费。本人带有现金,购物时经不住导购小姐的游说刷卡付费,至此才知道是个陷阱!本人坚信香港是法制社会,总不至于让如此明目张胆欺骗消费者的行经得逞吧。于是在网上找到了香港旅游议会和香港消费者协会的电话,老婆大人特此开通了香港的长途电话。和香港方面多次交涉,花了若干时间、精力和电话费,最终不了了之。又回头来找成都的旅行社,经过两个月的拉锯战,总算把5 %的刷卡费拿了回来,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就免谈了,更不要奢望赔偿了。

    五、在和成都旅行社的交涉过程中,才知道成都导游每人每天收25元附加费是乱收费。旅行社一边表示要查处,一方面又要我们提供证据。我们没有证据,最后同样不了了之。

    本人一向坚信香港是法制社会,但是我们的合法权利却被如此践踏。不知道是我的看法错了呢,还是香港的法律不保护内地的公民。就像东芝公司当年对中国大陆的消费者说的一样,我们赔偿美国消费者是按照美国的法律,请问你们有这样的法律吗?但是我们的消费是在香港的地皮上发生的啊!

    本人支配不了别人的行动,但支配自己的行动总还可以吧。如果这个前提成立,那么本人在有生之年决不再踏进香港的地皮半步!特此声明,移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