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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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芷青为淮阳王妃开了调养的方子,只盼着王妃用过之后能够再次派人来召她,可是左等右等,三五天都不见王妃派人来,却等来了淮阳王。

    淮阳王这几日人虽未至,但赏赐却不断,从首饰衣料古玩玉器乃至山珍海味,但凡他能想到的,都派人往秋澜院里送,让府里跟着淮阳王来京的几个姬妾皆知道这是他的新宠。

    让冬宝大跌眼眶的是,无论送了什么过来,叶芷青谢过了便将东西丢在一旁,她自己依旧穿着进府时候的寻常布衣,就连头上也依旧是银簪。

    淮阳王封地富庶,素来是鱼米之乡,淮阳王又好奇珍之物,阿谀之人不少,他随手送出来的东西皆不是凡品,那些金珠银宝镶嵌的首饰送到叶芷青面前,她视若尘土,虎妞偷偷瞧她的脸色,反倒是冬宝看花眼。

    “姑娘要不要来试试这支钗?这么大的东珠可是极为难得的,难得还能凑足四颗。”她怕叶芷青不识货,没想到叶芷青却说:“说不定这四颗珠子还是采珠人拿命换来的!”

    冬宝“啊”的一声,失手将珠钗丢了出去,仿佛那上面凝结着冤魂怨鬼一般。

    叶芷青弯腰将珠钗捡起来,好生放到盒子里:“还是留给识货的人来戴吧,我戴这个受之有愧。”

    冬宝很想说,在淮阳王府,只要殿下送出去的东西,那就是你的,又何来愧不愧之说?

    但她侍候了叶芷青几日,也发现她跟府里这些姬妾全然不同。王府姬妾们整日都挖空了心思讨好淮阳王,有擅歌的要练嗓,擅舞的要练舞,皮肤细嫩被淮阳王夸过的,便每日里想方设法的保养那身皮子,就盼着比丝缎还柔滑细致,得淮阳王一顾。

    这府里,除了王妃端庄贤淑,得淮阳王的敬重,其余的哪个女子不是担心自己失宠,恨不得拿出全副精力来固宠?

    她心里认定了叶芷青还未曾侍寝,并没有尝到甜头,劝了几次让她打扮,对方根本不领情,每日里抱着她那几本破书看,对打扮根本不上心。

    这还是虎妞的功劳,她打小就不识字,叶芷青淘来的那几本医书对她来说,就是家里值钱的宝贝,进府之时便连同叶芷青值钱的东西一起给带了进来。

    叶芷青初时见到她收拾的包袱还哭笑不得:“你这丫头是想搬家不成?”结果长日无聊,反而是这几本书替她聊解寂寞,还拿了一把铜钱赏她:“好姑娘,还是你想的周到!”她都快在淮阳王府闲出病来了。

    淮阳王来秋澜院的时候,叶芷青正坐在院里藤椅上看书,青丝红颜,虽着布衣,却自有股出尘之姿。反而让他觉得布衣有种别样的美。

    冬宝过来向他矮身行礼,被他摆手挥退,他放轻了脚步到得藤椅后面,探头看时,发现她读的是本医书,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随意,正读到“妊娠恶阻”,其上所书:人皆曰妊娠恶阻也,谁知肝血太燥乎!夫妇人受妊,本于肾气之旺也……

    淮阳王不觉读出声,叶芷青正读的入迷,只觉前人医书手稿多实例病症,对她大有启发,却猛的被耳畔传来的男子读书声给吓了一跳,扭头看时,与淮阳王撞了个对脸,两人面门仅余三寸距离,她能瞧见淮阳王俊眉朗目,悬鼻朱唇,而淮阳王亦将眼前这张莹润的小脸瞧了个仔细,如玉似瓷,半点瑕疵皆无,眸漾秋波,他不觉凑了过去,似乎还能闻见肌肤的香气,后者却猛的朝后退了过去,若不是他伸臂扶了一把,都要跌倒在地。

    “小心点小心点,难道本王还能吃了你不成?”

    叶芷青心怦怦跳个不住,非是少女见到心仪的男子而控制不住自己,而是她分明从淮阳王的眼神里看到了狩猎的意图。

    “多谢殿下!”叶芷青挣开了他的手,谨慎的向后退去,两个人隔着藤椅相望。

    淮阳王见惯了各色涂脂抹粉的美人,如她一般脂粉未施的还从未见过,尤其美人明目善睐,警惕的盯着他,倒让他想起了去年秋冬他在山间猎到的那只白狐,眼神也如她这般楚楚动人,顿时心里痒痒的厉害。

    他转头吩咐:“搬个椅子过来。”立刻便有贴身小太监又搬了个藤椅过来,放在了小几旁边,他率先落座,又指着另一边:“叶姑娘坐。”

    叶芷青倒是不想跟他在这里耗着,就怕他起什么歪心思,但是漫说此刻关起房门,就算是整个秋澜院都是淮阳王的地盘,只能认命的坐了下来:“殿下怎的有空过来了?”

    淮阳王原本以为,这些日子流水般送礼,早已经打动了美人的心,这会儿他过来,定然能见到个打扮的天仙似的美人含羞带怯的盼着他等着他,他只需要言语撩拨几句,美人儿怕是就要投怀送抱,哪知道会见到这副场景。

    他随手翻了翻医书,发现上面竟然有许多注释,虽然读起来是大白话,字迹也略显……潦草,有不少字都缺胳膊少腿,更有些字他都不认识。

    “原来你说略识得几个字不假啊,还当你骗本王呢,你这写的是什么啊?”

    叶芷青心道:我认繁体字的程度就跟你认简体字的程度差不多,有什么可笑的!繁体字她倒是能认识不少了,可是……写起来太捉急,当然还是简体字写起来顺溜,但落在萧烨眼里就成了笑柄。

    他指着几个不认识的简体字问叶芷青:“这都是什么啊?”叶芷青一一回答,她倒是不怕淮阳王问字,就怕他调情。

    萧烨越问,神色倒是越郑重了起来。他出身于皇室,虽然是个混世魔王,可打小也是和皇子们在百孙院跟着大儒开蒙读书的,自然知道读书识字的重要性。眼前的少女说自己略识得几个字,他起先还笑话她写的字缺胳膊少腿,可是问了十几个字之后,才发现她缺的很有规律,并非不识字或者是随意而为之,倒更像是为了方便读写而人为简化。

    “你这些字是故意为之?”她既然能看得懂医书,那就不存在不会写的问题,就算字迹不工整,也能照猫画虎。

    叶芷青想想,才道:“小时候认字的时候,觉得很多字笔画太多,写起来太麻烦,就精简了笔画,时间久了就写成习惯了。”

    杨家是耕读之家,祖上本来就是做过高官的,后来天下大乱,才避世而居,家中男女到了年纪都要开蒙,召集族中弟子也有做官的,只是品阶不高而已,不然长房也的女儿也不会嫁个小官了。

    叶芷青虽然不知道,却误打误撞说中了实情。

    萧烨来了兴趣,将一本医书从头至尾往过翻,专门看她的注释,又让她读出来。叶芷青本来是随意而为之,有些是她的感叹,有些是自己在现代学到的东西与这本医书有所印证,有些……纯属随手乱写的无病呻吟,大概是当时夜深人静之时,放飞自我的结果。

    这种实在不太适合读给萧烨听,但凡印证的实例她读的倒还正常,萧烨也随着她的读书声凑近了认她的简体字,碰上放飞自我的留言,她读的就跟蚊子哼哼似的,萧烨偏还要追着问:“慢点没听清,再读一遍。”

    ——你当我是复读机啊?!

    叶芷青很想对着这位翻个白眼,考虑到他的地位,还是觉得不要冒犯他的尊严,免得遭遇不测,只能快速的翻过去:“这个没什么可读的。”脸却红透了。

    萧烨其实也能猜个七七八八,没想到她瞧着贞静的性子,书里却嬉笑怒骂无所不至。比如书中记载小产一页,开首就是行房小产:妊妇因行房癫狂,遂致小产,血崩不止。以为火动之极也,谁知是气脱之故乎!大凡妇人之怀妊也,赖肾水以荫胎……长篇大论,全是如何不节房事而伤致胎元小产的记载,她在后面提笔注解:遇此类丈夫,麻沸散二两,利刃一把,子孙根尽去,烦恼尽消!

    “你……胡闹!”他倒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你也懂这些?”未嫁的小姑娘竟然能写出这种话,岂不是说……她连房中事也懂?

    叶芷青咳嗽一声,力求让自己神情严肃:“我虽只学了调养之术,可是追根究底其实也是医术,学医之人自然涉列甚广,否则岂能对症下药。殿下可别想歪了!”

    她一本正经板起小脸的样子,倒让淮阳王觉得自己有几分猥琐,凡事只往房中之事去想,却不曾想过学医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不过看到她渐渐红透的小脸,他唇角的笑意倒越来越浓:“嗯,是本王多想了,叶姑娘医术精湛,不如替本王把个脉如何?”

    他伸出手,想到等她小手伸过来,就可以借把脉之际拉拉小手,谁知道对方根本不上钩:“殿下有所不知,民女不会把脉,只学了些养生之术罢了,只能应付日常不适,真要看病,还是要找外面的大夫来瞧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