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

石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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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所谓"真实生活"这四个字,它的所指是不明确的,事实上,每一时刻,在一个人身上有那么多事发生,而且每一件都是真实的。比如:一个人走在街上,他的腿感到有点酸,心里却想着昨天晚上吃的饭,眼睛里看到商店橱窗里的商品,你说,这几件事哪一件更真实呢?

    对于这个题目,我一时半会儿还真不知该说些什么,事实上,对于我,那些生活中重要

    的事情,都写在小说里了,还剩下什么呢?我每天几点起床,吃的什么,平时去哪里购物,买了哪些书,听了哪些唱片,看了哪些电影,我喜欢穿什么式样的衣服,理什么样的发式,睡觉时采用什么姿势,遇到不高兴的事情如何对付,见到朋友时说些什么,看不惯什么人,这些重要吗?或是说,对于我,它有价值吗?我认为没有。

    无论如何,我觉得谈论自认为没有价值的事情是令人泄气的,那是一些无聊话语,适合在朋友聚在一起时没话找话时说,因为这些事情是如此地司空见惯,谈话者之间很容易从中找到共同点,用以加深谈话时的认同气氛,众所周知,与人相聚可不是为的吵架,而是为休息及娱乐,但是,在这里,我不得不指出,那种谈话是空洞的,其中丝毫没有任何智力因素。大家在一起,神形涣散,说着或听着一些不假思索、张嘴就来的废话,以此混过时间,我认为,那不是在谈话,而是一种不需付出任何劳动的愚蠢休闲。在这种休闲活动中,作为一个人最独特的东西——思想,毫无用武之地,仅靠人类说话的本能便能完成。

    我喜欢另一种谈话,比如说,几个朋友分别看了几本有价值的书,大家聚在一起,谈一谈那些书。这样至少可以插上那些有头脑的人的翅膀飞一飞,让个人思想有个活动的余地,借着那些有价值的话题,人们可以展开自己的观点与理解,最笨的人也能谈谈自己的感想,那些感想保不齐有一天就会成为他生活中的某种准则。不过,若是还没被送进精神病院,那么,对更多的人来说,上述谈话简直就是一种学术活动,老实的懒汉会认为可望而不可及,坏蛋会心怀妒恨,说出些什么"就你会装高雅"那一类令我讨厌的农民观点。

    因此,在这里,我只能说些令我讨厌的话,因为这是报纸嘛。人们翻动一版报纸,从里面找些可读的东西,若是从中读到"你就是一个笨蛋,你的生活毫无意义,你还活个什么劲呀?死了算了"这一类意思,那可没个不生气的。我可不想叫别人生气,不管是生那些文字的气,还是生自己的气,总之,我觉得我应写些叫他们高兴的事儿。

    那么,什么才能叫他们高兴呢?无非是那种话"哎,读者,你活得不错,至少比我强,我不如你,这里有种商品,适合你精明的趣味,你买一买吧,这里是我的一件倒霉事,你看,你没遇到吧?瞧,我身体垮了,我的一个女朋友把我甩了,你却不用为这些事担心,因为你好好的,你状态不错"。

    这一类话,我说起来可真不费力气,可也真觉得没劲,为什么呢?因为它完全是一种废话。可是,按照群众逻辑,废话总有废话的道理,要不怎么那么多人愿意听呢?按照这种逻辑,我不得不说,我的真实生活过得挺惨的,每天一起床就看书写书,拿着一个十块钱的计算器细数我的收入与支出,此刻,心中还会升起一种悲愤之情,挣钱真是太难太难了!要么就是逛商场,自我安慰说,先把这种贵商品寄存在这里,等有朝一日我有了钱——要是我的朋友们无聊,就聚在一起吃吃饭,说说无聊话,顺便抒发一通感慨,朋友真是不能少啊!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吃饱了以后找个看着顺眼的妇女通通奸,然后相互看着,得意地一笑,一起感受生活的美好与舒适,更好的还能展望一下将来,想想下一次!不过,我不得不抱怨几句,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少太少啦!要是每天都这样该多么好啊!

    除了这些,我的真实生活还剩下什么呢?我想不出来了,若是非要硬讲,再讲下去也可以,那就是对于人生的愤怒与无奈,这是一种持续的状态,它的内容是:若像某些人所说,人生是有价值的,是令人鼓舞的,总之,是美好的,那么人们为什么要死去呢?若是相反,说人生是令人痛恨的、可怕的、痛苦的,那么为什么大家都奋力地活着呢?若是人生既不美好,又不丑恶,而是通过一些没完没了的细节编织而成,那么这细节的意义从何谈起呢?

    在生活中,个人通常总是处于情感之中的,人们被自己的情感所控制,而情感似乎是不请自来的怪客,它随时随地对人生中遇到的一切事情加以评判,从而使人感到难受或舒适,人们为了自己的情感而奔波,如同树叶向阳光展开,如同猛兽扑向猎物。在我眼里,情感的真实抵得上一切外物的真实,你可以不相信自己的伴侣或朋友,但你无法不相信自己的情感,情感始终对着自我说着真话,并设法使自我言听计从,令人为着更好的状态而努力。人们为迟迟不到的期望中的欣喜而忧愁,为降临的成功而干劲倍增,人的情感始终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无论如何,人们必须使自己对自己感到满意,除此以外,别的都不算什么。在我眼里,似乎真实的生活背后有一种冥冥的力量安排着一切,使个人为着某个既不明又不清的目标而迈进。这种情况的讨厌之处,在于你无法知道自己正在干着什么,在哪里,意义如何,在我的生活中,我被这种情况困扰多时。读写之余,仍不能消除我的不安与疑惑。我知道,我今天吃饭,明天会再吃。我还知道,我睡下,然后会醒来,只是为了捱到不再醒来的那一天。一切都是那样的重复而繁琐,我为某件具体的事务而欣喜,之后,再以同样的热情为另一件具体的事务而烦恼,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呢?可以说,我的生活被这种猜疑败坏了,但是,连类似这种问题都得不到解答,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甘心的。

    我在二二年连着混了三个女友,都失败了,连急带气,还得了抑郁症,心情坏到了极点。睡眠八小时,竟能分成四段儿,中间都是浑身大汗地从恶梦中醒来,那恶梦恶得简直不堪回首。当然,醒来后情况更坏,心头犹如压了一块巨石,情绪无常,自卑得无以复加,头脑中永远转动着与这三个女友的事儿。忽而难受忽而愤怒,无法控制,那是一种自动转动,完全不停止。运动、会朋友、去欢场上散心,用什么法子也没有用。我就这么过了两个月,还吃了诸如百忧解之类的不管事儿的药,就这样折腾了一气,我也无法回到正常状态,我

    终于颓了,就这样吧。

    因为脑子里就这么三个姑娘轮流转,所以我也踏实,总结一下吧,全是自我否定。自我否定令我感到痛苦,叫我看到自己是多么自私偏狭,不过,也可看出,与姑娘们很好地相处是多么不容易。与第一个女友相处不好的主要原因是,我有一个黑暗的下层阶级情感,那就是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去工作,而那个姑娘家境不错,对工作严重缺乏兴趣。她混在家里就吃家里,混在我这里就吃我这里,而她更愿意与我在一起,于是叫我有一种不停地在消耗的感觉。为摆脱她,我找了第二个女友。第二个女友认识我不久,便买了一处房子。事实上,她有点力所不能及,眼看着身为男友,我必须为此尽力,于是半路出逃,找到第三个女友。第三个呢,大学刚毕业,正忙着找钱出国,对我倒是不错,就是总爱独自跑出去与有钱人来往。眼看着她一会儿找到房租,一会儿做了个近视眼手术,一会儿又弄来台笔记本电脑,叫我感到又嫉妒又压抑,于是缘尽人散。三个姑娘的共同特点,就是小有姿色,我与她们相处失败的原因,我想是我无力或不愿意满足她们的所有欲望,这也是我感到痛苦的原因。

    我不能说我不需要她们,我想我是无法应付她们,在我与这三个姑娘之间,除了情以外,出现了一个令我说出来有点脸红的东西,那就是钱。我不得不说,在情与钱之间,很明显是钱占了上风,这是我在今年的发现,以至于我差点儿形成一个偏见,那就是把姑娘的姿色与钱挂上了钩儿。这个钩儿挂得我特不适应,但却是一种我遇到的事实。这种事实,改变了我与姑娘们的关系,令我们双方都感到难堪与不幸,叫我不得不这么想,若是我的钱不够多,那么我便只能拥有一姿色平平的女友。如果我的钱够多,且愿意花在女友身上,那么我便能拥有一个好看的女友。根据我的经验,结论是,我想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女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想或者我能拥有多少钱。

    叫我讨厌的是我自己不争气,偏以相貌取人,而遭致对方以钱取人的反击。我只好说,在我们这个时代,金钱与美女之间在文化上建立的联系是牢固的,远非个人力量所能拆除,还能怎么样呢?似乎去相貌平平的姑娘那里寻找真情更合理些,也许我会试一试,看看自己能否与这样的姑娘相处得更好一些。

    在日常生活中,怦然心动的时刻是如此之少,以至于我倾向于认为,生活在总体上风平浪静,一成不变,枯燥乏味,不值一提。

    然而例外总是有的。

    九月底我去交养路费,因为是最后一天,大厅里挤满了人,人们排成两大队,向前缓缓

    地移动,我排了二十分钟,两支队伍都不动了,前面窗口因为什么事吵成一片,后面的人纷纷伸着脖子向前张望。我因为还有别的事,所以不停地看表,感到很着急,本想先走,以后再来,但想到若是晚交了,就得接受罚款,还得跑到银行去交,交完了罚款,还是得回到这里来,再次交养路费,这件事儿我以前经历过,那个麻烦劲儿,就别提了,于是心里更加焦虑。

    前面的吵架声越来越大,队伍仍旧是一动不动,站在我前面的是一位戴眼镜的小青年,他对我说到前面去看看,回来后仍站在我前面,我点点头,他走了。也许凑近点看人打架会让时间过得快点吧。我又等了一会儿,有点按捺不住,前面的骂人话传到我耳朵里,花哨而富于变化。而且其中有一个尖细的女声,叫人闻了其声,恨不得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跟谁学的骂人?为什么骂得那么难听而丰富多彩?最前面的队伍早就没了,围成一个结结实实的小圈儿圈儿,像个死疙瘩,两支队伍倒像是从一个脑袋后面拉出的两条小辫子,很可笑。

    我下定决心,到前面看看去。

    于是我回头,想跟后面的人打一声招呼。我回过头,正看到一个小姑娘,个子很矮,穿着一身夏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手里捧着一本书在读。不是一本杂志,不是报纸,也不是一本什么实用指南,更不是一本教人挣钱的读物,而是一本厚厚的小说。我扫了一眼,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她读得十分专心,神态安详,对于外界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如同与她毫无关系,我怀疑她甚至不知道前面已经乱成一团了。

    看到这一幕,我怦然心动。

    我欲言又止,终于转回身来,怕打扰了她的阅读。放眼前后,我发现,在大厅里排队的人多达上百,除了身后这位姑娘以外,没有一个人手里有一本读物,甚至连报纸也没有。大家都站在那里,手里空空的,估计脑子里也一样地空洞,有的人发着愣,有的人背着或抱着包,有的人与其他人交谈、议论着什么。大家的神情都无奈而麻木。他们真是了不起,既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又对于这个世界熟视无睹,他们像是在忍受着什么似的站立着、等待着,令人同情,却又叫人感到无话可说。

    这是一段无聊而烦躁的时间,受到环境感染,人的心情会变得很坏。这个时刻人人必须经历,因为它把所有人裹挟其中,除了她,我身后的这一位姑娘。她是幸存者,她活在想像的世界里,在生命中不可重复的这一段时间内,她活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被书中的故事与人物深深地吸引。这是一位了不起的读者,她与作者配合默契,共同在精神上抵御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如意,创造着一种与普通生活不同的另一种生活,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感到欣慰。

    前面的争吵声停了,队伍又在向前缓慢移动了,我前面那个小青年也回来归队,脸上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神色,就像是告诉别人,"这场架我看过了,现场版!"我没再回头,一直排到在窗口交完费,转身离去,离去时又看了姑娘一眼,只见她一手捧着书,一手在包里翻找着行驶本和钱包。

    回到家里,我泡了杯茶,从散乱的书堆中找出那本海边的卡夫卡,这本书我买了几个月了,却没有翻开过一页。

    人人喜欢遇到从头至尾浪漫的事,虽然人人无法遇到这种事,事情一般分为开头、中间与结尾。对于浪漫来讲,中间与结尾很难,但开头有时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难。

    我仍能记得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夜晚,一头短发的巧克力是如何坐到我身边的。当时是在舞曲震耳、光线黑暗的新88号的舞池边。我坐在沙发里,她穿着短裙,留着短发,立志要在新年夜之前收一个帅哥回去庆祝新年,用以忘记她的泰国情人走后留给她的不高兴。据她事后讲,不幸的是,由于喝多了,错过了时机,等她头脑昏沉地从沙发上醒过来时,舞厅里已没有帅哥了。于是,她便把目光落在我脸上,决定破罐破摔:收不着帅的,难道还收不着不帅的吗?

    她像具小僵尸那样直挺挺地走过来,又直挺挺地坐在我的身边,片刻,张了几下嘴,由于没话可说,又闭上了。终于,她伸过头,干巴巴地对我发出邀请:"咱们一起抽烟吧。"

    我递给她一支烟,我们一起努力睁开眼睛,望着舞池里扭动的人们,然后我点燃自己手中的香烟,又点燃她的。她把脸凑过来,在打火机的微光中,我看到她的脸,很好看。过了几天,我有机会多次看她,发现那天我看她的角度真是选得巧,我是说,她只在那个角度是很好看的。

    "你长得像块巧克力。"我说。

    "你像块砖头。"她对我说。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相互留了手机号,当然,我们不仅认识了,还一起抽了好几支烟呢。

    第二天夜里,我在愚公移山台球厅又碰到她,当时我和一个朋友正走到台球案子边想打台球,只见她从不远处的一个沙发里站起身,向我这一边看。于是冲她招招手,然后对她发出邀请:"新年夜跟我一起过吧?"

    "行。"话音未落,她的一个女伴便叫她,于是她转身离去。

    三十一日晚上,我与朋友们在一起吃晚饭。在饭桌上,大家试图搓合一对大龄男女。可气的是,说了半天才知道,这两人儿以前好过!现在俩人依然都是单身,心目中各有一个理想的男人与女人。当然他们一直在现实中没有遇到,于是我懂得了,旷男和怨女经常是捏不到一块儿去的。

    快到夜里十二点的时候,我们一行人准备扑到钱柜去玩。据朋友的可靠消息,他所在的包房里有一帮美女,正在寂寞地唱着卡拉ok。电话里,我问他:"这帮姑娘的情况你摸清了吗?"

    朋友自豪地回答说:"有主儿的我都知道。"

    "没主儿的呢?"

    "没主儿的长得都不怎么样。"

    听他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死心了。

    但因为无处可去,我们还是奔到钱柜朋友的包房。两伙无聊的人合到一处,可惜得到的仍是无聊。大家轮流上场唱情歌,一个比一个唱得好,可惜也只是唱唱而已。实际行动中,我看倒是一个比一个更无情。我听卡拉ok一小时,直觉得比听说瞎话还没劲,于是来到自助餐厅吃东西,意外地再次碰到巧克力。巧克力笑眯眯的,手里端着一杯饮料,我对她说新年好,她也对我说新年好,我说:&quot没想到新年真的碰上了。我们一起怎么过?"

    "我们一起抽支烟吧。"她仍对我这么说。

    于是,我们就在走廊里抽了一支烟,看着过年的人在眼前走来走去,烟抽完,我们告别离去。

    回头想一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觉得这件事跟浪漫有关系。

    记忆里,第一次产生完美的感受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夏季。那时候,我是个时髦青年,或者说,是个虚荣愚蠢的中学生。当时的所谓时尚叫做反叛,而反叛的内容,便是与家长、老师、报纸、电视上所说的一切对着干。那种对着干是十分盲目的,但十分适合青春期。我认为在青春期,人们产生一种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建立自我,使自我独立于整个世界。

    想要建立自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挣脱束缚,追求自由。与那个年龄联系起来,这第一件

    事便是去做一些似乎对自己有利,但以前却从未做过的事。好在那时候,从未做过的事是如此之多,因此,反叛起来倒是挺容易的。

    记得在当时,旷课、看小说、打架、不学习之类的事做腻了,脑袋里有一个奇妙的小词儿便自动地转了起来,那就是爱情。事实上,我得知这个小词儿是从小说里,当时,以我"不到考试前三天"绝不碰课内书的劲头,倒是很有些富裕时间看课外书。因为当时糊涂幼稚,因此,所有的小说都被我当成是爱情小说来看,注意的全是男的和女的是怎么好上的。在这过程中,两人都说了些什么。当然,小说是白纸黑字,满可以尽情地想像,可老是想像来想像去,未免也太寒碜了,于是便跃跃欲试。而且,我的同龄人也都有点那个意思,也就是说,很多人都跃跃欲试。于是便出现了与"一个巴掌拍不响"相反的情况——在学校里,"谁和谁好上了"这样的闲言碎语比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要重要。一句话,中学生谈恋爱的势头儿一下子就起来了。对于男生,有一个女朋友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教学大纲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条儿。因此,能找个女生,给她写写情书,拉着手四处招摇一下,趁人不备亲上一亲,那简直就是英雄。从反叛的角度讲,这样做,明面儿上无疑是与教育制度唱对台戏,暗地里谁都知道,想谈恋爱是因为到岁数了——男的毫无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车后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带来带去,想想看,这种事儿,换成一风烛残年的老头儿,怎么着也干不出来啊——不划算!无必要!更没那心情!

    回忆当时谈恋爱,还真有过完美的感受,记得初恋女友过生日,我顶着大风赶到她们家,送她生日礼物,她说她也有生日礼物送我。于是把我带到她们楼下的一个工地上,当时天已经黑了,她左转右转便找到一个四下里无人的地方,叫我离她三米远,然后突然脱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对面足足有半分钟,我认为说她站得好不如说她站得巧,因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于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些书本知识上没有的东西——浪漫、爱情、纯洁——简直令人陶醉!总之,那是一种完美的感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说,那月下的半裸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几天,有说不出的来劲。我认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并没有与现在靠这一招挣钱的各种女明星们同流合污,她只向我一个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终于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么能再次给反叛回去——风水轮流转。我估计现在若有女孩想给她的男朋友来这么一下子,没准儿会受到无情的打击——快穿上快穿上,就这姿势、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来展示,比画报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远了!

    我今年三十四岁,出于青春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过了多年很烂的日子。回首往事,只觉得一片腐败与自我放纵。有时,我翻看我写的有关自己的小说,总结一下那似乎是被我无限拖延的漫长的青春期,不禁感到深深地吃惊,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我曾以为那是自我肯定,其实我是根本不曾拥有自我;我觉得那是年轻生命的骄傲,其实只是弱软和愚蠢;我认为那是勇敢与坚强,其实不过是为满足我的私欲而奔波。

    现在,我为我迅速流逝的青春感到伤感与痛苦。我不认为那是一种富于创造性的叛逆,因为我并未建立起一种专门属于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没有承担起任何责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对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烟雾在风中散尽,那些本来模糊不清的东西显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关生活真相的图景,什么都没有变,只是我变成中年人。忽然之间,我发现了传统的坚韧而可贵的力量,事实上,我发现我开始对家庭抱有梦想。我希望知道我喜欢的姑娘每时每刻在哪里,与什么人在一起。我希望与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忠诚的可靠而牢固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我希望能够在人世间找到慰藉。

    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很简单,因我在生活里找到了一面属于自己的镜子。那是一个姑娘,与我十年前一样年轻,一样喜欢谈情说爱,一样好奇与骄傲,我对她一见钟情。开头的一切就像一个熟悉透顶的自然流程,浪漫、感动与美好。我爱上她,并努力试图寻找那种爱的终点,我发现那终点不是别的,而是一种更为牢靠的关系。我对她提出同居要求,她拒绝了。于是,终点消失了,又是一次令人心碎的艳遇,就如同我在小说中描述的老一套的言情故事。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出于自尊心,我也没有询问她,但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她不信任我,或是她仍想尝试新的生活,仍想向前冲,去寻找那些在我看来不可能的未来。总之,相对于我过去的经历,我忽然发现,角色颠倒过来,我处于另一端,处于不利的那一端。

    一切结束之后,我开始想这件事,不是把它当成一桩茶余饭后的风流韵事,而是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去想。这一想,叫我感到挫败,我的玩世不恭,我的愤世嫉俗在眨眼间破碎了。我感到自己的软弱与腐败。我的毫无力度的生活再一次孤零零地被寂寞所占据。我用了很久才从自责中摆脱出来,我的思考也有了结果。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我知道了正直真诚乃是一切的基石。我不再会通过谈情说爱来追欢逐乐了,我知道了那专属于真挚情感的背后,必须是自我节制与责任,欲望必须得到理智的控制,我懂得了,家庭是爱情的目标而不是坟墓。我们谈情说爱,是在为建立家庭做准备,是在为我们的情感找一个可以更为自然安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休息与平静。我们从家庭走出,不是为了扰乱另一个家庭,或是满足我们异想天开的性幻想,而是为了我内心深处的利他主义理想——那就是为社会提供更有价值与目光长远的工作。我敢肯定,对于坚强的人来说,家庭与孩子会教会我们更为长远地计划未来,把我们的人生筹划得更富于情趣,教会我们坚韧顽强,耐受痛苦,默默努力,更有效率地安排我们在人世间为数不多的日子。

    今年北京六月的天气还算不错,有时傍晚站在街边,被小风一吹,竟怀疑是身处秋天。三里屯酒吧被球迷占得满满的,人们通过观察中国队的比赛来积极参与世界杯,当然,少数人也通过更加古老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我是指赌博。比起前者来,后者参与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一般来讲,我与几个狐朋狗友每晚约到一个酒吧,边打扑克,边看电视球赛,边聊天,世界杯期间,万事停顿,倒是娱乐生活挺丰富。球赛期间,国际展览中心还有车展,展出世界各国生产的各种汽车。我也去转了一圈儿,车没看清几辆,倒是看见不少穿着性感装的

    模特在车边晃来晃去,脸上露出一副副讨人喜欢的笑容,为那些汽车平添光彩,叫人不禁产生错觉,以为能够把车买回家,还会有运气随车捎带上一个模特。

    然而真正叫人放心的是中国足球队,由于发挥正常,一个球没进,与上一届世界杯冠军法国队平起平坐,叫我不禁引以为傲。队员在赛后接受采访时显得十分谦虚,球队中的帅哥杨晨在绿茵场上的英姿常常出现在报纸的彩页上,与世界级的男性符号贝克汉姆平起平坐。不过,真的跑到赛场上,就显得有点不如贝克汉姆潇洒,本来是因为善于踢球出名的,可在众目睽睽之下,却很少有机会能踢到球,这有点让崇拜者泄气,真恨不得自己上去替他踢上两脚。还有一个著名球员李铁也令人眼花缭乱,他经常在球场上四处乱跑,像没头苍蝇,但说句公平话,他比没头苍蝇长得帅那是有目共睹的。最叫我不服的是教练米卢,挣钱挣得比我多得多,却把球队带成这个样子,直叫我偷偷怀疑,他是不是以领罚款名义冒领的薪水。中国队的三场比赛,就给我留下这些印象,好在要想看到第四场比赛为时尚早,得等到六月以后了。

    足球比赛是这样一种游戏,场上有一个皮球及22名同性队员,分成两组,他们奔跑,蹦跳,不停地争抢那个用一顿饭钱便能买下的皮球。所谓的胜利,便是一组队员用脚或头把皮球送入另一组队员的大门。通常,场下还有几万名观众在兴高采烈地观看,少数更有情趣的观众还用赌博的方式使观看与个人利益相连。这个游戏的最高形式叫做世界杯,也就是每个球队代表一个国家参与这种约定俗成的幼稚游戏,也不知是代表这个国家的什么东西。

    在冷战时期,世界杯牵动巨大人群的强烈情感,主要用于表现出一个个政治团体的政治倾向。现在,它成为一宗娱乐方面的大生意,金钱在其中扮演着一号角色。以后,它不知还会变成一种什么东西。

    一般来讲,那些成天追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难有什么可谈论之处的,顶多说他们是一些大老粗,没出息,贪玩,不干正事儿,但是,世界杯可让一切发生变化。这些人,我是指所谓的足球运动员,他们的特长是什么呢?就是很会用脚踢皮球,利用这一特长,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了名星,根据这一规律,我看在不远的将来,一个很会放屁的人也可能会成为名星。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愿意出钱,从一个个国家中选拔出很会放屁的人,让他们代表本国参加世界杯放屁比赛。到那时,全世界的眼睛就会从一个皮球上离开,转而竖起耳朵,去倾听一个个充满想像力的美妙的屁声,并从中挑出他们最爱听的那一种。

    所谓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随着一个充满气的皮球所产生的各种议论。足球从一只脚下滚动到另一只脚下,最终目的,是被送入一个大门。有人说这是一种性暗示,有人从团队合作的角度谈论这一事实,还有人更愿意谈论踢球者,把用脚踢皮球这件事说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们之间的斗殴说得神乎其神一样。由于说法的千变万化,会产生一种令普通人眼花缭乱的戏剧性,这就形而上到诗的高度。然而我们蓦然回首,发现放屁声也能用同样的方法谈论,我们可以说:"只见那满头金发的英俊的放屁者,叉开腿,屁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气压推入小肠中,那股子臭气旋转着,排山倒海般地冲过九曲回肠,最后被肛门括约肌一挤,怒吼着冲出体外。啊,他胜利了!动听的声音,就像花朵的细语,又像表达人类激情的深沉的男低音,总之,一个字儿,美!再一个字儿,好!再再一个字儿,酷!"

    事实上,有关足球的狂热一直令我感到不解。我也踢过球,踢的时候也很高兴。我还看过一阵子足球,可以说,看的时候感觉还可以。我想我知道那东西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儿,可随着年龄增加,我感到我对足球越来越迷惑了。二二年世界杯就要踢起来了,我觉得,足球运动员、教练什么的对此事很热衷还能理解,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不干这个他们就没饭吃。世界杯的组织者热衷于此,我也没话说,因为那是他们混饭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们的职业。但那么多与此无关的人都在谈论这事儿我就觉得不解了,明摆着,这个游戏又简单又缺情少味儿,参与方式还只能是"观看式"。观看一场就得了,可人们的目标是,五十二场!且场场大同小异。还是那句话,二十二个人,在一块封闭场里狂跑一气,一个皮球滚来滚去,顶多加一个时常会挡住视线的裁判跟风跑,我就不明白了,这有什么可看的?他们瞎激动个什么劲呢?

    记得以前也从电视上看过一些世界杯的画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长得很壮实的球星输了球,竟当众毫无体面地抱头痛哭。我估计,他们哭的时候是挺真诚的。输了,就意味着以后挣钱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失,这有情可原。但接着我发现,观众里也有大量跟着哭的。要是赌钱赌输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着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认为那是瞎哭一气,或是感情太多没地儿使。但你要是非说是他们的同情心过于旺盛,我就不服。电视上报道过一些人类生活的阴暗面儿,比如非洲饥民、战争什么的,也没见他们这么哭过,说明他们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站得住脚的哭泣理由,却能哭得出来,这说明人类的情感充满了盲目性。也许,我猜测,这引起人们关注的世界杯,不过是一个使人们从空虚中摆脱出来的小藉口。人们通过集体无意识,来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荒唐联系,也就是,明明没什么联系,却硬是瞎联系。从共同行动中,人们不仅想证明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还想试图证明,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尽管这种证明方式叫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大家真的就那么无聊吗?

    二二年就要过去了,一回头,竟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不想问自己这种问题:这一年我干了些什么?因为这种问题是可怕的,若是把个人所做的那一点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么就会显得可有可无,无聊透顶,甚至,十分好笑。jp

    很多时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后什么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感到一种麻木的充实。有一阵儿,我特喜欢那种充实,我出了两本书,一本鸡一嘴鸭一嘴,另一本激情与

    迷茫,那就是我忙碌的产物,但过后我却没能安下心来。拿着自己写的书在手里晃一晃,竟有一种垃圾的感觉,不知别人是否会有与我一样的感受?

    从来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一样,叫我觉得我们这个花样繁多的物质世界令人泄气。指导时尚与消费杂志把几样商品往一起一凑,便能给人提供一种想像力。比如一个穿着时装的美女,一间起居室,几样小摆设,这是一种关于安全、富足、舒适的想像,它是一种人们追求的结果,也不知人们有了那些大同小异的东西以后是否仍会感到单调?我知道,人们不会感到单调,换一种颜色,换上几样新东西,人们便觉得似乎一切都改变了。唉,这一年,真是给孩子们准备的一年,好在我估计下一年孩子会更满意,因为所有人都在为此而奋斗。我怀疑,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们的一个玩笑呢?如果真是,无疑,这个玩笑会开很久,人们对此真的不会厌倦吗?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欢照相,在我看来,每一张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装腔作势,叫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照片中的脸所表现的不是自然与真诚,而是虚荣与毫不掩饰的愚蠢的自我表现欲。但这种想法是主观的,因为我自己从未正儿八经地去拍过。

    身为文人,我有时会给一些杂志报纸写稿,出于版面安排,他们向我要照片。我推说没有,事实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状,叫我恨不得觉得没有才好。终于,我找到一张还

    算过得去的生活照,托人扫出来,传向各处。但不久,这一招便不灵了,因为同一份报纸或杂志不愿一而再再而三地登发同一张照片。事实上,这件事严重地影响了我发表文章,于是下了决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帅装嫩吗?不就是丢人现眼吗?不就是傻相毕露吗?

    正好,时尚杂志约了一个采访,他们说还要拍照片,我一听,暗地里止不住地高兴,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们打听能不能多拍一些属于我私人的,他们说可以。于是我便跑到位于中粮广场五层的时尚杂志社,采访过后,我被叫到一个房间里。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女造型师开始给我做造型,她问我头发为什么这么短,我承认,来之前,跑到楼下的发廊里花十块钱剪了一次头。也许是钱花得太少了,造型师直摇头,我估计她认为剪得不够好,她往我头发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东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撸了几下,发型就算是做成了。接着,她又往我脸上打了一层粉,直叫我暗中害怕这一弄会不会把我变成一个老妖精。我不放心地问她,有没有像我岁数一样大的男人被这么化装过,她随口说了一串名人的名字,一种同流合污的踏实感使我安静下来。接着,我被要求站到一盏灯下,对面的摄影师忙碌起来,用测光表测光,而我也开始粉墨登场了。

    来之前,编辑曾叮嘱,叫我带上一身衣服,于是我把我最贵的衣服全带来了。一件深灰色ck毛衣,五年前我妹妹送我的,一条米黄色leecooper灯芯绒裤子,买于六年前的西单。一条黑色levis仔裤与同样牌子与颜色的t恤,是我爸十年前出国时省下差旅费给我买的。编辑还为我从瑕步士专卖店借了一双鞋、一条裤子、一件毛衣、一件马甲,这就是我的拍照行头儿,可惜的是,我成天穿着的牛仔裤没用上。

    看得出来,摄影师、造型师、编辑都很专业。在他们眼中,对于时尚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摆出一个个我感到羞愤的造型,做出一个个我回想起来恨不得自杀的动作,做出一个个平常从来没有在我脸上出现过的表情。有时候扮酷,有时候扮骚,有时候扮高兴,现在想不过是出乖露丑而已。拍照时,摄影师还给我的表情起了些名儿,什么"向往"之类的。中间为拍一个踢腿的动作,我还不慎摔了一跤,我暗叫了声"活该"就站起来了,接着拍,心里想着这是为我三十四岁了还老不正经而理应付出的代价。奇怪的是,越往后拍,我越放松,最后,我并没有感到装腔作势后的羞愤难当,反倒是有一种奇怪的表现欲促使我完成了拍摄,我怀疑我也许本来就是照片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人,只不过以前没机会暴露而已。

    拍摄在继续,他们很努力地工作,与我谈话,使我轻松,鼓励我,跑前跑后,给我视线,让我的眼睛有地方看,给我倒水,耐心地等我抽烟,把我换下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总之,这是一幕认真工作的场景。两个小时结束了,大约拍了四五卷反转片,我知道,一组时尚照片出笼了,再过几天,我就能亲眼看到了,此刻我觉得忧心忡忡,因为我不知时尚是什么,我也不知我在那些照片上是什么样子。叫我放心的是,据说他们知道,但愿他们知道,他们要是不知道,那么很多人就会指着那些照片笑话我,那我麻烦可就大了,我不禁偷偷地想:我靠,那,那以后可怎么混呐?

    "非典"时期像是要过去了,起初是恐慌,渐渐地,恐慌被习惯了,最后,不管如何,"非典"被当成一件别人的事情,"非典"病人与医生的事情,也就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过程就是这样。

    "非典"时期,尽量少出门,出门戴一个白口罩,每天上网看的第一条新闻是发生人数及

    死亡人数。为了略表心意,本来想找个地方捐点钱,也没找到向哪里捐,就算了。看看报纸,政府也没宣布"非典"病人一切免费,看来没我什么事儿。

    总是这样,没我什么事儿。

    接到几个写"非典"的约稿,想想无甚可写,就推了。

    总觉得要为"非典"做点什么,终于行动起来,买了瓶维生素,吃了几粒,就懒得再吃。

    与朋友打过一些与"非典"有关的电话,无非是把新闻里说的事情再说一遍,打打也就打烦了,不打了。

    忽然发现,我仍像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没有什么社会生活,与社会的联系就是写点字换点饭钱,自种自食,自产自销,生死由天,后果自负。

    对了,有一点比农民强,那就是上网抱怨,网上就是我可去的教堂,所有读者就是我的牧师。当然,我也顺手当一当别人的牧师,把心里想说的说一说,完事大吉,当然,也于事无补。不过,这也就是外国农民的水平。

    据说国家因为"非典"损失了不少钱,本来觉得挺可惜的,再一想,像我这样的人,没什么钱可损失,而像我这样的人又占绝大多数,损失钱的一定是少数人。那些人钱多,损失了一部分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多也不过沦落到多数人的地步,即使这样,对于我,也谈不到可惜,这样一想,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历史上的所谓古代农业国家,也不过就是有那么一群人凑巧住在一块地上,他们懒得换地儿,还说着同一种相互能听懂的话,彼此间的联系就是食色两件事。仔细看一看,就知道,他们简直就是不得不相互交往,不得不呆在一起,力求为自己打小算盘时别伤着别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讲,国不国的似乎意义也不大,就那么回事儿。

    有点消沉。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我能为别人做什么呢?别人能允许我为他们做些什么呢?他们又能为我做些什么呢?不知道。

    这是个政治问题。

    美国人是这么做的,他们愿意把国家搞成一个大家庭,每一个人尽可能地去帮助别人,并接受别人的帮助。在家庭里,所有成员一律平等相处,相互尊重,他们如此地抱团儿,在家庭内部,什么事儿都是大家商量着来。而对外部,他们统一行动,据说他们是现在最强大的国家。

    希望有一天,有一种东西能把我与大家联系起来,叫我感到我与谁谁谁是一伙儿的,那样,就不会这么冷冷清清的了。若是出了点什么事,就是起哄也能找到人和地方,那就好了。这是一个可维持小农经济的农民的希望,这希望源于一种无法摆脱的小农孤独。不过,我知道,这希望定会落空,因为时候还没到,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

    我悄悄地相信,当很多自信的而自足的小农都感到了我感受的那一种孤独之后,便会蠢蠢欲动,到那时,也许我的希望就会有机会实现。

    醒来已是下午三点,北京依然下着雨,这次秋雨出奇地漫长,天天都是阴天,一股一股的小阴风在窗外徘徊,久久不散去,叫人向外看一眼,便顿觉十分泄气。

    女友见我要出门办事,便吵吵着搭车去逛商场,我把她放在国贸饭店,那里有数也数不清的各式服装,好叫她迷失在里面。

    四点半,我来到位于国际展览中心附近的皇家大饭店,与知己公司的石头还有华夏出版社高苏几个人一起商谈再版我的小说的有关事宜。看得出来,华夏出版社对于文学书的出版仍带有一股多年前才能看到的热情,虽然大家更多的谈到的是对于图书盗版的无奈,以及如何才能通过商业运作使书赢利。

    我们聊到晚上七点才散去,我接到女友的电话,她正在阳光100,一个叫三乐的朋友家,大家自己动手做饭。我赶去,正碰到新菜上桌,于是毫不客气地大吃起来。饭桌周围有我的朋友唐大年,女作家赵赵,赵赵的两个女朋友小弛和三乐。小弛是个演员经纪人,三乐供职于一家广告公司,现已结婚生子,生活步入正轨,这次吃饭的由头儿是给小弛介绍男朋友,小弛虽身为一个成功的演员经纪人,却在个人问题上严重地缺乏经纪。前一个男朋友是个日本人,两人好了两年后,关系无疾而终。小弛因单身生活过于贫乏,日渐憔悴,作为朋友,赵赵和三乐看在眼里,疼在心头,于是大家帮她物色新对象。

    新对象正在厨房里炒菜,叫小康,糖醋虾、煮螃蟹、罗宋汤,每一样做得都很好。唐大年斗志高昂,以一当十,风卷残云,一盘盘地吃掉所有菜,最后把菜汤儿都吃了。小康出来后,面对的一桌子剩菜,但他很为自己的成绩高兴。他在某演出公司工作,长得不错,经济条件与小弛相差无几。小弛开本田、他开福特,从细节上观察,生活作风也都属于勤俭持家型的,我们纷纷张罗着叫他们定了算了,但两人都很稳健,既看不出同意,也看不出不同意,我们天南地北地聊天,最后小弛说她太累了,想回去睡觉,于是大家决定散去。

    此时,唐大年又嚷嚷饿了,于是我们一行人从三乐家开车前往东直门苗岭酸汤鱼吃火锅,吃着吃着说起笔仙的事来。据说是确有其事,有的笔仙聪明,有的笔仙笨,有的人请来笔仙容易,有的人半天请不来。笔仙也很调皮,有的请来不愿走,要跟他呆到很晚才行,这种神神鬼鬼的事儿说来有趣,我真想试一试,三乐打电话给她的一个会请笔仙的朋友,可惜太晚了,那人已睡下了,于是留待以后。

    深夜三点多,我困得要命,带着女友回家,上网玩了一小时联众围棋,睡去。

    一天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