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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下午七点“新卫”画廊结束一天的营业。
方言欢告别了仍在办公室处理事务的经理,和工读生小茹一起走出大门。
“阿岚!”看见好友,她漾开笑,快步走去挽住他手臂。“等很久了吗?”
“没,我刚到。”周均岚微笑,然后向她身旁的女孩点头示意。“你好,你一定是欢欢的同事吧?”
初次见到周均岚的小茹傻愣愣地点头,脸却红了。
方言欢故意咳了咳,指向旁边刚停下的摩托车。“小茹,你男朋友来了,要是他发现你瞪着别的男人看,一定会气死。”
“方姐!”小茹糗爆,赶紧向两人道别,走向自己的男友。
方言欢失笑,在周均岚的俊脸上恶作剧地轻捏一把。“阿岚你真是作孽喔~~人家小茹看你看得眼睛都发直了!”
“别老是乘机吃我豆腐!”周均岚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方言欢格格笑,问:“你想看哪部电影?”
“我无所谓,不过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去吃个饭好不好?”
“好啊!”见她爽快点头,周均岚稍微放下了心。
虽然自那晚痛哭过之后,欢欢便再也没提起过那位祁先生,表面上也已经恢复过去的爽朗。但是天天一起生活,他仍是看出这一个多星期来,她身上的变化。
有几个夜里,他发现她独自坐在客厅里发呆,神情落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除此之外,他也注意到她最近吃得少,像是对食物完全失去兴趣,原本秾纤合度的身材消瘦了不少。
问她,她只笑说自己在减肥,但他知道那不是事实。
所以今天他特别约她出门吃东西、看电影,只希望她能振作精神、恢复元气。
“你想吃什么?”他问方言欢。
她想了想。“我们去吃麻辣锅!”
“好。”
方言欢和周均岚两人相偕离去,完全没发现对街有双燃着怒火的眼睛,正盯着他们的背影。
祁东禹脸色铁青地回到公寓,胸中像是有把火在熊熊燃烧。
嫉妒有如一条毒蛇,啃噬着他的心,长到三十三岁,他第一次有股想杀人的冲动。
可是他不知道是该杀了她,还是那个跟她卿卿我我的男人,抑或是变得如此暴烈的自己。
那晚她扔下的那颗“我爱上了你”的炸弹,几乎把他炸晕,他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像是惊慌、惶恐、焦躁,可是又夹杂着一股从未经历过的喜悦。
一个多星期以来,那种复杂到极点的情绪一直持续着,他无法厘清自己的反应,却又时时刻刻被当时那抹激动又脆弱的身影纠缠着。
从她一转身离开,他便想将她逮回来,但是理智阻止了他。
他找她回来做什么呢?告诉她他也爱她?
他没爱过人,不知道爱应该是什么样子,然而事实证明,所谓的爱情就跟他原先认定的相去不远虚假的、骗人的无用东西。
而且廉价而善变。
他还是个一无所有的大学生时,有个女人说爱他,但是一遇上富家小开就琵琶别抱,她口中的爱不到几天就被鲜花、名车收买。后来陆续也有几个女人说爱他,但她们的爱却成了对他需索无度、对他处处干涉的最佳理由。
一发现他拒绝妥协,那些女人便马上翻脸,另寻新欢。
方言欢与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才几天而已,那晚声称爱他的她已经对其他男人投怀送抱,这样的爱,要来何用?
说起来他是够蠢了,本来只是出门买点吃的,后来却像被什么附了身似的,竟然走到她跟他提过的那家画廊,像个白痴一样仅想看她一眼。
结果他看见什么?是她和她的新欢亲亲热热的景象。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可以让他认清事实,不再对一个女人牵牵念念。
祁东禹阴沈地想着,直到手机铃声打断他的思绪。
他看了下来电显示,抿了抿唇,接听。
“董事长有什么吩咐?”
郑信渊也不浪费时间,切入正题。“东禹,那天我跟你说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祁东禹垂眸,静默片刻。
在公司十年所付出的心血,眼见就要有所收获,如果再犹豫,那他真是傻子了
“董事长,能娶令千金为妻,是我的荣幸。”
“欢欢?!”
“怎么样?好看吗?”方言欢摸了摸新发型,转过身让室友欣赏。
“你疯了!你的头发怎么了?”周均岚惊骇万分地瞪着她那比他还短的头发。“快告诉我那是假发。”
“阿岚,你冷静点好不好?”方言欢失笑。“我不过换个新发型而已,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怎样,到底好不好看嘛?”
周均岚总算恢复神色,仔细打量她。欢欢的头发带着天生的波浪,削短之后鬈度更明显,而且看起来更黑更亮,也使她看起来更有精神一些。
但要是她能摆脱那些因睡眠不足而产生的眼下阴影,并增胖一点就更好了。
欢欢这么做,是希望能转换心情吧。
“好看,很适合你。”周均岚真诚地赞美。
方言欢绽开笑,目光落到他手中的信件。“你去看过信箱了喔?有我的信吗?”
“没、没有”周均岚下意识地把手缩到背后。的确是有一封给欢欢的邮件,从郑家寄来的,看起来像某种邀请卡片,但是那粉色的信封和上面印的浪漫花朵,给他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本能地认为欢欢不会想看。
“阿岚,你藏什么藏啦?难道又有人写情书给你?”
“不是啊!”周均岚来不及反应,手上的信件已被她夺走。
方言欢嘻笑。“我看看帐单广告信咦?给我的?”她不解地瞥了他一眼,动手拆开信封。“邀请卡?”
翻开卡片之后,她身子一震,松了手。
“怎么了?!”周均岚被她突然失去血色的脸吓了一跳,捡起卡片一看,表情马上凝重起来。
郑家小姐和祁先生的订婚宴,难怪
方言欢在怔忡之间,手机响起,经周均岚提醒之后,她才回过神,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接听。
“妈。”
“言欢,礼拜六晚”
“我会准时到。”
叶玉秋一愣。“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收到邀请函了。”
叶玉秋了然。“我忘了已经叫人寄给你。”这次女儿太合作了,所以叶玉秋没唠叨几句就挂掉电话。
方言欢收了线,一转头就对上好友忧心忡忡的俊脸。
“欢欢,你真的要去?”
“当然,就算我不去,我妈也会绑着我去。”
“可是”
“安啦,阿岚。”她哈哈一笑。“我跟那个祁某某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就算他跪着来求我,我也只会一脚踹飞他的屁股!”
周均岚怀疑地瞇起眼睛。那种笑容,他实在太热悉了。
郑家的订婚宴在一家五星级饭店举行,郑昕雅偏好欧美的宴会风格,所以晚宴采自助餐形式,设有现场演奏的弦乐四重奏,宽广的大厅除了让宾客行动更自由之外,还可充当舞池。
方言欢与周均岚一同出席,只因周均岚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好友,坚持同行。
由于两人的外型皆极为出色,他们进入会场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但他们早就习以为常。
“欢欢,你确定你要待在这里?你的脸色不太好。”周均岚对好友皱眉,他离她近,所以能看出化妆品之下隐藏的憔悴。
“放心,我没事。”方言欢给他一个安抚的笑,不着痕迹地扫视会场一周。
还没到吗
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她垂眸,自我鄙视。
离她上次见他已经过了一个月,他都快要成为别人的丈夫了,她还想做什么?
这时门口响起欢迎的掌声,她抬头一看,是主角们到了。
郑信渊挽着她母亲率先进门,然后是穿得像公主似的郑昕雅,以及她身边那位身材颀长的俊逸男子。
见到他,她便再也移不开视线。他今天穿着正式的黑色礼服,外套内是雪白的衬衫和黑色领结,整个人看起来既挺拔又具贵族气息。
他微笑着与附近宾客寒暄、握手,然后像是察觉到她的目光似的,眼光扫了过来,与她交会。
方言欢心跳乍停。
对着那双幽深的黑眸,她像是中了定身咒,动弹不得。
即使隔了一段距离,那对莫测难解的眼瞳仍是那么容易引人沦陷。他都要订婚了,为什么还要用那样的眼神困住她?
但下一刻,他的眼睛骤冷,转向郑昕雅。
她的心跟着下沈。
“那就是祁先生吗?”周均岚在她耳边低声问。
“嗯。”她茫然点头,仍为那冷硬的眼神感到受伤。
“的确是个出众的男人。”周均岚客观评论道。
悠扬的音乐响起,众宾客用餐的用餐,谈话的谈话,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方言欢与郑家的关系,加上她已有护花使者,所以并没有什么人与她攀谈。
包令方言欢松一大口气的是,她母亲也忙着与宾客周旋,没空来管她。
她的视线仍是不由自主地追随着那道修长的身影,看着他与他的未婚妻四处游走,接受众人道贺。
他一直没再看她,但是她有种奇异的感觉,彷佛他一直都在注意着她。
是她想太多了吧
“欢欢,别再看他了。”周均岚担忧的声音传来。“你看起来真的有点苍白,我去帮你拿点吃的好不好?”
经他一说,她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点头晕,可能是因为人太多的关系吧。
“好。”她胡乱点个头。
“你在这里等我,别乱跑。”留下叮嘱,周均岚穿越人群,走向自助餐饮吧。
然而方言欢却连他何时离去都没留意,她只知道祁东禹和郑昕雅已经来到她附近,接受更多客人道贺。
“恭喜啊,祁特助。”
“两位真是郎才女貌啊”“祝你们百年好合”
此起彼落的声音响起,方言欢的身体摇晃了下,心中的苦涩强烈得让她几乎无法站稳。
他们就在几步之外的地方,他的手环着郑昕雅的腰,两人皆面带笑容,手中各拿一杯香槟,接试仆人敬酒。
这时,她看见郑昕雅手上那枚订婚钻戒。
是他特地为了向她求婚而挑选的吗?他有没有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单膝下跪?还是他在哪家高级餐厅里安排了意外的惊喜?
她盯着那只戒指,不断地想象,不停地猜测,而每一幕,都令她难以呼吸,胸口闷痛。
那枚钻戒很典雅、很漂亮,闪闪发着光芒,好刺眼,好刺眼
忽地,她眼前一黑,双脚一软,往下坠落。
“言欢!”
在完全失去意识之前,她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和一个熟悉的、焦急的嗓音。
有人抱住了她。
接着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方言欢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病床上,打着点滴。
她微微侧过头,映入眼帘的是好友关切的脸庞,以及母亲担忧的容颜。
“欢欢,你醒了!”周均岚马上上前。
“我怎么了?”她沙哑地问。
“言欢,你这孩子怎么搞的?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叶玉秋马上开口斥责。“减肥也要有个限度,看看你,居然因为营养不良、血糖过低晕倒!把我吓都吓死了!”
“对不起”长久以来第一次,她心甘情愿接受母亲的责骂,因为她感受到了母亲的关心。
下意识地,她环视过整间病房,病房里除了阿岚和母亲,没有别人。
真蠢,她期望什么呢?
今天是他的订婚宴,怎么可能为她这个不相干的人离席?
“欢欢”
她看向欲言又止的周均岚,面露询问。
他迟疑了下,最后道:“你一定要好好休息,把身体养好。”
一阵感动窜流过全身,方言欢对着真心关爱她的挚友和母亲,忽地感到歉疚又后悔。
看看她对自己做了什么?
为了一个男人这样折磨自己,害朋友、母亲为她担心受怕,她怎么对得起他们?为了关心她的人,她该更爱惜自己才对。
“阿岚,对不起。”她也向好友道歉。“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努力把肥肉养回来。”
周均岚被她的用词逗笑了,这时叶玉秋的声音插了进来。
“你没事就好,好好休养,妈得先回到晚宴上,离开太久对客人不好交代。”
方言欢神色一黯,点点头。“嗯。”叶玉秋离开后不久,周均岚想到另一件事。“医生说你休息几个钟头就可以出院,我回饭店把车开过来,你先睡一下。”他的金龟车还停在饭店的地下停车场。
“好。”方言欢乖巧地点头,闭上眼睛养神。
周均岚没有马上离开,反而伫立在床侧,俊脸若有所思。
他看到了欢欢搜索过病房之后眼中显露的失望,不必想就知道她在找谁。
只是他不确定到底该不该告诉她,在她倒下之前,接住她的就是那位祁先生。
还有,祁先生在这间病房里,一直待到医生向他保证欢欢没事,才因一通电话离开。
欢欢晕倒的那一幕还清晰地留在脑海里,那时他正端着食物走向她,见她倒下,他马上冲上前,但是有人比他更快。
祁先生。
那男人一脸惊慌,抛下未婚妻不顾,也不理会其他人的目光,甚至连他想碰欢欢都被吼了回来。
“别碰她!叫救护车!”那是祁先生当时对他说的话。
他发现自己很难相信,那男人对欢欢无情。
周均岚浅叹口气,安静地走出病房。
同一时间,紧绷的气氛弥漫在饭店的豪华套房里。
套房的客厅中,两个男人对峙着,一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则坐在沙发上低低啜泣。
祁东禹像个早已知道判决的囚犯,沈静地等候中年男人审判。
面对着眼前的父女,心中并非全无波澜,毕竟他们是助他达成目标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踏板,现在这块踏板让他亲手抛开,说完全不惋惜,是骗人的。
取消这个婚约,是他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做下的决定,而他并不后悔。
或许,在他一踏入宴会见到方言欢时,这个念头就已悄悄萌生。
尽管在场人士众多,他就是能准确察觉到她的存在。
她剪掉了一头如云秀发,身材清减不少,那双眼睛因此在娇艳的脸上显得更大,乍看之下像个绝美少年,却又女性得格外惹人疼惜。
他知道她的目光一直跟着他,但是他忍着不回视。
但纵使如此,她的视线仍是扰乱他、动摇他。
那时他手环着郑昕雅的腰,脸上挂着虚伪假笑,眼见自己已一脚跨入郑氏家族的门槛,却因她的存在,胸口无端升起一股强烈的厌恶对自己,以及所有他必须假意周旋的人。
他向来擅长伪装自己,也这么做了多年,他有自信给郑昕雅一段她无可抱怨的婚姻关系,也能做个令郑家满意的女婿,但今晚,他忽然感到一股深沈的厌倦。
身旁站着一位巧笑倩兮、举止无懈可击的淑女,可是他心里想的却是一个言谈直率、笑得毫无形象的女子。
他拚命想忽视她对他的影响,不断提醒自己,为了他的前途,他必须让订婚宴进行下去。
然而当那名女子毫无意识地倒在他怀中时,其他的一切都显得不再重要。
即使是他的抱负,即使是他奋斗了十年的事业。
那瞬间,他发现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她安好,只要她待在他身边。
就算她已有男友又如何?
他本来就是个自私的男人,抢夺一样想要的东西,他不会迟疑。
“祁东禹,你知不知道我可以轻易毁了你?”
震怒的声音响起,他看着终于爆发的郑信渊,并不惊讶,毕竟他取消婚约的要求,让这个企业龙头颜面尽失。
郑信渊再咆哮。“只要我施点手腕,以后绝对不会有哪家大企业敢用你,你想过没有?!”
想过,早已想过。“我很清楚,董事长。”
“不要叫我董事长!从今以后冠邦没你这个人!”郑信渊脸色铁青。“有胆子悔婚就要有胆子承担后果!”
“我知道。”
“你倒是很有心理准备”郑信渊怒极,拎笑。“亏我还以为你是个成大事业的人才,没想到只是一个会为了女人放弃前途的蠢才!”
“爸!你别再骂他了!”郑昕雅站了起来,两眼已经通红。
也许是太疼爱女儿,郑信渊只重重地哼了一声,转过身去,不再看他。
对这个倾心于自己的女子,他是真的很过意不去。
“郑小姐,对不起,是我不对。”他真心诚意地道歉。
“祁大哥,我真的不行吗?”郑昕雅的脸上,仍存着一丝期盼。
“真的很抱歉。”他仍是只能这么说。
“我哪里比不上言欢姐,为什么你能爱她却不能爱我?”
她的话带着几分小姐脾气的任性和幼稚,却教他一怔。
这就是爱吗?
为言欢心痛,为言欢甘愿抛弃其他
如果这就是爱,那么他想他爱她。
胸口顿时豁然开朗,这段时日以来的纷乱在此时消逝无踪,他几乎想给郑昕雅一个感激的拥抱。
但是他赶时间。
“谢谢你的抬爱,郑小姐,但是很抱歉,我只要她。”他不想花时间多说,只道:“郑董事长、郑小姐,告辞,我得赶去医院。”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开。
祁东禹前脚一走,叶玉秋就急急忙忙地来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楼下的订婚宴怎么取消了?”她不过在医院待了一个钟头,哪想到一回饭店,所有的事情都走样了!
“还不是你那个宝贝女儿!”郑信渊气不打一处来,火大得不想解释。
“昕稚,到底是怎么了?”
郑昕雅泪眼汪汪地把祁东禹悔婚的事说了一遍,叶玉秋嘴里哄着、安慰着继女,心里却又是另一种想法。
总算可以把女儿嫁出去了,老天保佑。
虽然那个祁东禹既非世家子弟又失业了,不过像他那种能干的男人绝对可以另起炉灶,永远不怕没饭吃。
而且他爱言欢他爱她那个野得要命又不听话的女儿。
难怪送言欢去医院途中,他看起来比自己还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