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一具无头尸

毛豆炖排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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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陈冲被吓糊涂了,通讯公司怎么可能会给用户下派两个一样的手机号码。正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号码对于用户是唯一的。这就像IP地址,两台电脑不可能同时连上同一个IP,要不然就会占线。

    “也对哦,那这件事情实在是太古怪了!”陈冲听了我的解释后,表情反倒更加的迷茫。明知道这是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是偏偏在我们身上发生了。相对于她的迷茫,孙钰就显得有些害怕了。她用颤抖的声音问我道:“姜警官,阿坤他……他不会出什么事吧?”

    这个不好说,我也不能立刻就回答她。于是,我只好象征性的安慰她一句:放心,有我们在呢。

    陈冲心里没底,她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想了想说,先去那个废弃的仓库看看。阿坤很有可能是自己出走的,他要躲起来,或者说是再次完成召唤死神的仪式。所以,那个仓库极有可能就会成为他的藏身之所。出发前,我又给小史打了个电话,告知他前去那个仓库集合。

    孙钰由于经常和阿坤在那个仓库约会的缘故,所以她很熟悉前往仓库的路程。在她的指引下,我们很顺利找到了那个地方。小史比我们早到了一步,等我们下车只看见他站在仓库外抽着闷烟。

    我瞧他脸上都是郁闷的神情,就知道仓库里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或许,阿坤已经遇害了。

    仓库大门是敞开着,阿坤的父母应该就在里面。但他们没有发出任何一点声响,此刻的气氛静得太不寻常。所以,我呼了一口气,上前问小史道:“怎么了?是不是……”

    小史吐了一口烟雾,然后用手指了指仓库的方向,告诉我说:你自己进去看看吧。

    我也不纠结,一个跨步走进了仓库。眼下是白天,仓库里面的视线总体还不错。我进去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具无头尸。尸体呈下跪的姿态,双手紧握着一把水果刀。水果刀的三分之二已经刺入他的腹部,并有一条长约10厘米的剖痕。伤口附近的血液已经开始凝固,这说明死者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10个小时。不过,具体情况还得等法医进行尸检后才能下结论。

    死者的头部被人割了去,小史进来说他已经找过仓库的各个角落,并没有发现其头部的踪迹。而且,除了尸身周围也没有在其他地方发现任何血迹。同时,我也注意到了尸身上极其周围的血迹其实很少。所以,可以断定这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理由很简单,一个人的脑袋被人割去。在那一瞬间,一定会喷涌出大量的鲜血。这鲜血不但会沾染尸体的衣襟,而且还会有溅射的轨迹。可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现象确实。该具尸体衣襟上并没有大量的血液,只有斑点状的渗透。

    “涛子,你能看出什么来吗?”小史站在我的身后,用考官的语气问我道。他带我经历了两起案件,现在是时候检验我的成绩了。

    “初看这具尸体,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日本武士剖腹自杀的姿态。”我用手指轻轻弹了弹自己的脑额,然后回答说:“因为剖腹是一个很痛苦的死亡过程,所以武士在选择剖腹自杀前,还会关照另一个武士,在他把肚子切开的那一瞬间。立即挥刀砍下他的头颅,这个过程又被叫做介错。但死者只是看起来完成了剖腹自杀的全过程,实际上他的头颅并不是在剖腹的时候被人砍下来的。理由很很简单,在他身上没有看到大量的血迹。并且,尸体周围也没有血液溅射过程中留下的轨迹。”

    “不错,不错。”小史听完,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通过我的分析,他已经看到了我的成长。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仓库并不是第一凶杀现场?”这时候,陈冲也跟着插了一脚。她虽然从来没有在刑侦一线工作过,但从她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实这个女人很有天赋。至少她的分析能力不错。

    “不错,这里的确不是第一凶杀现场。”小史点了点头,接着又说道:“而且,死者的头颅也不是在他跪着的时候被人砍下来的。”

    “为什么?”这一次,我和陈冲竟异口同声的问道。

    “你们看,尸体颈部的切口很平整,几乎没有多余的豁口。这就说明,凶手使用的工具很锋利,我猜测应该是类似于铡刀一类的东西。如果说死者是在他跪着时候被人给割了头颅,那么其颈部的切口应该会呈现出45度角的斜坡。因为凶手是站着的,根据力学来分析当他挥刀与地面呈45度斜角的时候,他所能使用出来的气力是最大。”小史没有多想,很自然的说了下去。

    在我们刑侦工作中,尸体是最重要的线索。法医常说,人活着就会说谎,但尸体未必。从尸体身上往往能够得到比活人口供来得更多的线索。今天,小史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陈冲第一次亲临现场接触到命案,听了小史这一番专业的分析,她不禁被震撼到了。这时,她成了小史最忠实的粉丝。她看小史的眼神,那可别提有多激动了。以至于,让我稍稍有了嫉妒感。

    “不过,我有一点不是很明白。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移尸到这里,要知道这个仓库虽然被废弃了,但前后不远处各有一条主干道通过。主干道上车流量较多,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增加了不少风险。还有通过血液凝固的程度来看,死者死亡的时间应该没有超过10个小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布置两个现场显然是不容易的。除非减少尸体运输的过程,获得更多布置现场的时间。”小史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人在思考的时候,总会不经意的去做自己已经成习惯的小动作。比方说我,我喜欢用手指敲脑额。而小史他就喜欢摸小巴,听同事说他很在意自己的胡须到底有没有长出来。

    “这么说来,第一命案现场就在附近了?”陈冲根据小史的分析,进一步推测道。

    小史点了点,并给陈冲投去了赞许的目光。不错,凶手运尸的距离越长,就越有可能被人发现。并且,他留下布置现场的时间会缩短。人毕竟会有情绪波动,时间越是仓促那么他的内心就会越发的紧张。越是紧张就会留下更加多的破绽。说到底,这是一连串蝴蝶效应。

    然而,我们在这个所谓的第二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可能是凶手留下的痕迹。小史是第一个进来的人,但他当时并没有发现凶手的脚印。照道理说,死者周围有血液,且还是呈小范围密集型分步。凶手如果要处理尸体,那么脚上是很容易会沾染到血液,从而留下自己的血脚印。

    这就说明,凶手当时很小心翼翼。他处理尸体的时候,动作非常的细腻。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去相信他当时拥有宽裕的时间。

    “可我不这么认为。”我沉吟了一会,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凶手并不是一个初犯者,而是一个具有多起凶杀经验的惯犯。小史刚刚的假设,更适合针对那些初次犯案的凶手。而那些已经有了多起凶杀经验的老手,他们处理现场的手法会更加的娴熟。这无形之中就可以弥补时间不足的短板。

    “你是说凶手可能做下过多起凶杀案?”小史反问了我一句。但他不等我回答,便又抢着说道:“连环凶案的凶手往往会有一定的习惯,换句话说他杀人的方式几乎差不多。可是,在我的印象中我们M市近年来并没有发生过类似剖腹介错,然后再移尸的案件。”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死神呢?”我也反问了他一句。其实,我们也可以把死神看做是一个连环凶案的凶手。只不过,他杀人的手法会不太一样。但是,在他杀人之前一定会故弄玄虚,搬出他那一套吓人的模式。只有当别人完全相信那是死神降临了,他才会选择出手。所以,我觉得可能有人也挖了那个坟贴,并且祈求死神杀死死者。

    凶手之所以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把尸体搬移到这个仓库,极有可能死者的死亡倒计时已经结束。他迫切想让人发现这具尸体,从而作证死亡倒计时是真实存在的。

    “那你确定这具尸体就是阿坤吗?”小史听完,再一次问我道。

    我摇了摇头,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坤。更何况,阿坤的父母也在怀疑。要不然,他们早就哭得死去活来了。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到达现场后,并没有听到很大的动静的原因。因为,死者的外部特征并不是很像阿坤。